科室质量与安全目标一、综合目标 1、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医疗行为,以树名医、创名科、建名院为主线,圆满完成签定的目标管理相关任务。科室内要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督、有落实。 2、科室必须在医院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开展诊疗活动,持证上岗,依法执业。 3、科室应服从医院管理,无条件接受医院管理部门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4、医院实行统一收费,统一采购医疗设备、药品及耗材。科室不得私自收费、私自购进药品及耗材等。一经发现有违反者,医院将对科室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科室应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活动,随时参加危急重疑难病人的会诊及抢救等。在国家、政府及医院有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时,科室应配合医院积极参与并圆满完成任务。同时,科室有义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6、政治、业务学习每周至少 1 次,要有 80%以上人数参加。 7、加强医院平安建设,确保医疗安全。 8、无利用工作之便与病人及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