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房屋带家电出租合同书房屋带家电出租合同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 的自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精装修,地转、厨卫瓷砖,乳胶漆白色墙壁)。出租给乙方作生活起居使用。(附:房屋内物品清单)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出租双方有其他原因需要停止租赁关系的,请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减少双方损失。第三条 在承租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没收租房押金: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者与他人房屋调剂交换的。2、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或者原有装修进行人为破坏的;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配备多把房门钥匙的。3、擅自出售、出借、出租、私自占有房屋内原有家具、家用电器的。(见:房屋内物品清单)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触犯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的。5、发生严重破坏公共区域卫生、噪声扰民等周围居民意见强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