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科技馆保洁服务合同甲方:焦作市科技馆乙方:焦作市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服务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期限及费用1、保洁服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 2013年12月31日止;2、本协议保洁服务费用每季度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圆整),年总金额为人民币180000元(大写:拾捌万圆整)。保洁服务费包括:保洁工具、设备租赁费、保洁消耗材料费、内外墙及玻璃幕墙高空清洁费、员工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管理费、税金等;3、支付方式:按季度分次支付,甲方需在每季度末支付当季度的保洁服务费。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在达到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后,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调配保洁员;2、保洁范围是焦作市科技馆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及馆外公共区域卫生;3、绿化范围是焦作市科技馆外围责任区内绿化带的修剪及清理;4、焦作市科技馆的生活垃圾清运;5、保洁标准(具体标准附后)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