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租赁房屋1. 甲方将坐落于房屋及 2台空调、1台32寸液晶电视机、机顶盒、热水器、燃气灶、冰箱、洗衣机、饮水机 、移动光猫、无线路由器 等电器设备及 1个玻璃餐桌、4把餐椅、2张床(含2个新床头柜和2个旧床头柜)及组合家具等 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赁期限和用途1. 租赁期限:年,即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 租赁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通知对方。3. 该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1. 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按 支付,当期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乙方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2.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3. 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