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7-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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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7-9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及备案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及备案4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 148 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窗口。10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时间(5 月 1 日10 月 31 日):9:00-12:00;13:3016:30冬季时间(11 月 1 日4 月 30 日):9:00-12:00;13:0016:00咨询电话 077

2、02881240/283159011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702820101/288311612 设定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环保部 19 号令,自 2012年 4 月 1 日实施)第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组织建设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方可投入使用。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备案。13 实施对象 防城港市辖区内安装并验收的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14 行使层级 市级、县级二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 污染源自动

3、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环保部 19 号令,自 2012年 4 月 1 日实施)第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组织建设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方可投入使用。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备案。16 行使内容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备案。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无。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件。19 实施

4、条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环保部 19 号令,自 2012年 4 月 1 日实施)第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组织建设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方可投入使用。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备案。20 申请材料 样本详见附件 2、3。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

5、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报企业法人、申请单位填写人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是否收费 不收费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无27 结果样本 无28 办件类型 即办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邮寄/自取。33 运行系统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业务通用

6、软件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备案材料需在验收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备案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查备案材料。3、备案责任:对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的就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备案,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4.监管责任: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备案进行监督管理。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

7、,或者登记情况不属实的。37 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 审查环节:对所提交材料审查不严格 低 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经办人附件: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情况备案流程图2. 申请材料目录3. 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申请报告(空表)附件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及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件)申 请 材 料不 齐 全 、不 符 合 法定 形 式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作 出 不 予 受 理决 定 , 并 告 知向 有 关 单 位 申请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

8、 属 于本 单 位职 权 范围 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市环境监察支队经办人存档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备案登记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环保部 19 号令)第七条原件 否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公司印章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资料关于做好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0857 号)附件1 广西固定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技术文件及附件 2广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文件复印件 否 1

9、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公司印章7附件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备案登记表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社会化运行单位基本情况运行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类型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有效期限 8污水排污口基本情况排污口名称 堰槽类型 测流段长度(m) 喉道宽度(m) 管径(cm) 采样位置 预处理方式 输送距离(m) 其他 废气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排气筒高度(m) 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排气筒截面积(m2) 采样方式(稀释/直接抽取/ 直接测量) 预处理方式 输送距离(m) 其他 9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设备名称 设备出厂编号

10、生产商 代理商 生产许可证编号 环保产品认证编号 适用性检测报告(附复印件)设备型号 通过验收时间 测量项目 测试方法 量程 检出限 试剂名称、浓度、有效期 加热消解温度 加热消解时间 标准曲线参数 转换系数 其他 10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设备名称 设备出厂编号 生产商 代理商 生产许可证编号 环保产品认证编号 适用性检测报告文号 (附复印件) 设备型号 通过验收时间 测量项目 测试方法 气水分离器冷凝器温度 气水分离器滤芯正常颜色 量程 检出限 稀释比(稀释法) 稀释气流量或压力,及样品气流量或压力(稀释法) 气水分离器冷凝器温度 NO2 转换器温度 速度场系数 空气过量系数 皮托管系数 K 值 烟道截面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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