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协议承租方(甲方):昆明福兴双语学校出租方(乙方):昆明公交集团第五公司二十二车队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城市公交车辆(车型及数量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为准)。二、费用:以甲乙双方商定的费用为准;结算方式:季度结算。三、权利义务:1、在合约期内,甲方所需车辆将由乙方提供。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时间和行程安排车辆,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应严格遵守事先预定的行程和时间。3、若因甲方原因,临时取消用车的,甲方需承担相应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将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4、出车事宜,由甲方按照事先约定时间及行程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车辆作为非法用途,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载非法传销人员,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