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激发广大员工以成果为导向,形成自动自发的工作作风,打造富有开拓精神的精英团队,成就员工梦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 公司团队建设、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第3条 员工积分管理应遵循公正客观、严格考核原则。第2章 积分定义第1条 以分值形式衡量由主客观因素所导致工作结果的管理评价手段,在整个管理体系中作为辅助工具使用,不即时与金钱挂钩。但与员工的职位变动、薪酬调整、年终分红、内部赠股和荣誉表彰密切相关。逐月逐年累加,员工离职后归零。第3章 积分操作管理第1条 积分实施权限及使用方法(一) 公司综合部是积分制管理办法的最后解释机构。总经理是最后裁决者。公司各职能部门是积分制管理办法的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并做好积分的统计工作,受理被处罚员工的申述。公司全体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综合部的考核决定。(二) 所有人对自己与他人的奖罚分异见须及时申报并说明理由,由综合部审核并报总经理裁定后方能生效。总经理有权撤销任何人做出的任何奖罚分的建议或决定。(三) 所有员工每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