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事项编码 43062600JY-SP-0002事项分类 备案登记服务事项名称 职业培训以外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 二 十 条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 办理主体 平江县教育局受理条件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承诺期限 20 工作日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办理部门 平江县教育局行政许可办公室办理地点 平江县三阳乡平源村教育局办公楼后栋二楼联系电话 07306221830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服务表格 平江县修改章程备案表常见问题解答 略监督电话 07306234772在线办理链接 略是申请人理出申请材料初审和受理材料是否合法审核局领导审批是否同意否否是根据局领导意见办理备案结 束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流程图岗位说明: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1 受理岗审查章程的合法性,根据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王畅军 3 工作日2 审核岗审查章程的合法性,提出是否准予备案的意见徐校雄 6 工作日3 审批岗 决定是否准予备案 童怀思 10 工作日4 登记岗登记审批结果,予以备案登记王畅军 当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