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7-1141-00采购人:泰安市档案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七年九月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8998175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2.1 总则 .52.2 磋商文件 .11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14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8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182.6 唱价、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及废标 .202.7
2、纪律和监督 .292.8 质疑与投诉 .30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23.1 相关要求 .323.2 评审过程 .32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84.1 签订合同 .384.2 追加合同金额 .384.3 质量与验收 .384.4 合同主要条款 .39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425.1 服务期限 .425.2 服务地点 .425.3 服务成果验收 .425.4 质量保证期 .425.5 后续服务 .42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36.1 项目说明 .43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3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77.1 报价部分 .
3、497.2 商务部分 .537.3 技术部分 .68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998175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档案局的委托,对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项目编号:SDTASJ2017-1141-002、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3、项目内容:泰安市档案局民国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 2017 年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批复金额 14 万元,其中 2 万元用于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任务,完
4、成馆藏 7386 条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工作,12 万元用于完成馆藏 1546 卷民国档案(约 40 万页)数字化扫描任务,建成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实现民国档案数字化管理及利用。4、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14 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 供应商须拥有专业的档案数字化服务队伍,拥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7、磋商文件的获取7.1 时间:自 2017 年 09 月 05 日起至 2017 年 09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5、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2 地点: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3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 81 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7.4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 权委托书、授 权人身份证 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文件。备注:“三证合一 ”的企业可不提供税 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5 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3 联系电话:0538-8998175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8.1 递交时间:2017 年 09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30 分止;8.2 截止时间:2017 年 09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8.3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8.4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采购人:泰安市档案局地址:泰安市市政府大楼一楼电话:0538-6991192联系人:孙暄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潇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
7、品商业办公楼E-mail:电话/传真:0538-8998175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99817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 行磋商,供 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 选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本
8、磋商文件所称服务,是指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泰安市档案局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4 项目内容泰安市档案局民国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2017年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批复金额14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任务,完成馆藏7386条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工作,12万元用于完成馆藏1546卷民国档案(约40万页)数字化扫描任务,建成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实现民国档案数字化管理及利用。5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14
9、万元。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6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拥有专业的档案数字化服务队伍, 拥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 递交,其报价文件一律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须提供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原件)3、组织机构代
10、码证副本;(须提供原件)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998175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6、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须提供原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备注:“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8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9 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09月15日10时0
11、0分。10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5日16时00分。1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 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划转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4、收取人: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
12、支行6、账 号:205218182955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8998171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14 报价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 验收及知识产权、招标代理服务费、印花税等一切费用。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 许。16 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7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项目名称
13、: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998175报价18 响应文件装订1、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册胶装,每册均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2、投标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09月22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2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1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2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4、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4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5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三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一人, 专家二人。26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27 报价轮次 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28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29 成交供应商确定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0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完成,数字化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达到正常使用效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31 监督 本项
15、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响 应文件格式中可不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如为非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格式中可不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99
16、8175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市档案局。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
17、.3 磋商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8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9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1.3.10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 合格的供应商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
18、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财库 2011181号 )文 件 规 定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 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9981752.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9、:(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 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2.1.4.6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20、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参与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7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2.1.4.8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9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
21、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2.1.5 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项目名称:民国档案保护与开发-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998175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22、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 人原因外,供 应商应对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答疑2.1.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
23、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 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 负。2.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 数,否 则其报价无效。2.1.10 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 现上述情形,采 购人向财 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 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