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上市公司21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 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7 900万股,3月31日定向增发3 000万股普通股,9月30日自公开市场回购600万股拟用于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214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发行40 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负债成分公允价值=(40 0002%)/(1+3%)+(40 0002%)/(1+3%)2+(40 000+40 0002%)/(1+3%)3=38 868.56(万元)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38 868.563%(1-25%)=874.54(万元)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40 000/10 =4 000(万股)则甲公司21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25 500+874.54)/(10 000+4 00012/12)=1.88(元/股)。2.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