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珠湾大桥工程(不含先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I目 录目 录 .I第一卷 .2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48第二卷 .49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另册) .50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51第三卷 .5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第八章 其他资料 .712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广
2、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 15 号联系人:王工电话:020-39910458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663 号 4 栋 2 楼 联系人:古工、梁工电话:020-38730932 180272606161.1.4 项目名称 明珠湾大桥工程(不含先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开发区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 计划工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3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 2013 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 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4、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1.12 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5、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的勘察设计费报价、施工费报价超过对应控制价为无效标。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勘察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勘察设
6、计费控制价。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与要求及自身工作范围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费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进行计算,勘察设计费浮动幅度为固定下浮 20%。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勘察工作量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占全部勘察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2、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报价区间为0.00%,1
7、0.00%,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控制价(1-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施工费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概算金额不超过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施工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4、合同价修正原则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应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概(预)算完成财政评审后,施工部分以经审定的工程预算相对应的内容为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相应调整单价及合同总价(非竞争费
8、用: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余泥渣土排放费等不参与下浮);勘察部分以经业主认可的正式勘察成果文件计算实物工作量,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下浮 20%计算;设计部分以审定的概算相应的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下浮 20%计算。勘察设计费按上述原则修正后作为最终的勘察设计修正合同价;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5、其他费用合同修正(占用航道、航道整治、永久航标设施、海事、水利等费用)为满足明珠湾大桥工程施工期间及完工后的通航要求,承包人必须完成有关工作,具体事项如下:5.1 明珠湾大桥工程会涉及多个地方(广东省、广州市等)主管部门(公安局、海事局、航道
9、局、水利局、海洋局等)的有关沟通协调、报批、封航等事项,办理有关手续,并征得河道主管部门的同意是承包人的责任和风险。作为一个施工经验丰富的承包人,应认真考察施工现场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充分调查及考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虑工程实施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将:航道占用及维持通航、临时航标布设及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清淤、复测费用、有关试验检验费、环境保护、防洪费用、施工期间港监指挥船租用费、堤岸占用及修复、地方协调、租地、租船、水路清梳、航道整治、永久航标设施等费用,归为“ 明珠湾大桥工程航标及通航维护等费用”、“ 明珠湾大桥工程海事船维护警戒等费用”,上述相关工作及费用概由承包
10、人自行负责。5.2 承包人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出具施工期间维持通航、永久航标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图纸,将上述工作涉及的有关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概预算经财政评审,将航标及通航维护等费用、 明珠湾大桥工程海事船维护警戒等费用纳入修正合同价,与施工部分费用并列(单独列计),金额为概算评审审定的金额(不下浮)。5.3 修正合同价中的航标及通航维护等费用、 明珠湾大桥工程海事船维护警戒等费用包括承包人与多个地方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办理有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交付验收以及为完成工程所必需材料、设备、劳力、运输、储存与二次转运费等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允许将该部分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
11、实施经验的单位实施,其中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修正合同价中,由于有关费用修正合同价按概算评审审定的金额计算,承包人承担工程概算财政评审时依据有关规定有关费用项目不能开项列计的风险,并在投标报价中填报投标下浮率时考虑该项风险因素。航标及通航维护等费用、 明珠湾大桥工程海事船维护警戒等费用修正合同9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价是其支付与结算的上限,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和发包人(业主)追加该类费用,在合同实施时,发包人(业主)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最终支付金额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有效税务发票),但不得超过上述修正合同价。5.4 承包人应在投标前对发包人(业主)可能提供的
12、有关航道、水利等施工资料向有关部门及在现场进一步落实,承包人不能以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资料无明确示意或示意不清而推卸实施该工作的责任。5.5 本项费用于明珠湾大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海事、航道等相关手续、设置相应设备之用,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此项工作。3.3.1 投标有效期12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缴纳时间:须在投标登记成功办理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缴纳方式: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账号: 44001583404059333333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0-28866000-4-0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