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税法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内部风险控制文件为依据。第三条 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宗旨。第一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第四条 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第二章 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第五条 公司税务管理机构设置1公司本级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专职税务管理岗位和人员。2各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部门相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税务管理岗位和人员。第七条 公司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