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所征收前台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根据*区国家税务局征收前台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按照区局提出的“以“六基”为抓手,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以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面实施“三五二”工作计划,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征收前台服务质量,优化业务流程,尽最大努力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节约纳税人的办事时间,提高国税机关的行政效率。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办税一卡通”和“同城通办”业务,大力推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勤政意识,树立“服务型”的国税机关形象。为此,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征收前台工作职责负责前台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纳税咨询、受理、核批的操作型业务。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行政许可(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受理税务登记;普通发票发售、验旧、比对及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