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 标 文 件(网上投标)报建编号:3503021806010701招标项目编号:E3503020301100003招标人: 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2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8 年 6 月目 录目 录 .2第一卷 .5第一章 招标公告 .61. 招标条件 .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7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5.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87. 投标文件的递交 .9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9. 联系方式 .10第一节 投标人须
2、知前附表 .11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191. 总则 .191.1 项目概况 .19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9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9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201.6 保密 .201.7 语言文字 .201.8 计量单位 .211.9 踏勘现场 .211.10 投标预备会 .211.11 分包 .211.12 偏离 .212. 招标文件 .2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 投标文件 .2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3.2 投标报价 .233.3 投标
3、有效期 .233.4 投标保证金 .243.5 资格审查资料 .243.6 备选投标方案 .243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54. 投标 .25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75. 开标 .2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75.2 开标程序 .275.3 开标异议 .286. 评标 .286.1 评标委员会 .286.2 评标原则 .286.3 评标 .287. 合同授予 .287.1 定标方式 .28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97.3 中标通知 .297.4 履约担保 .297.5 签订合同 .298.纪律和监督 .29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29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9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9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08.5 质疑与投诉 .3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10. 电子招标投标 .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 评标方法 .322. 评审标准 .372.1 初步评审标准 .37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73. 评标程序 .373.1 初步评审 .373.2 详细评审 .38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83.4 评标结果 .383.5 附则 .3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0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0第二节
5、 专业合同条款 .4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34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54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 .55第二卷 .57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57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60第三卷 .6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资格审查文件 .64一、资格声明 .65三、投标人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67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8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0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70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71八、企业履约情况表 .72十、其他 .74商务文件 .7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7(一)投标函 .77(二)投标函附录 .78二、投标保证金 .79三、价格清单 .
6、80四、投标人综合实力 .80五、投标人业绩经验 .81六、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配置 .81七、企业信誉 .81八、其他 .81技术文件 .82承包人建议书 .82承包人实施方案 .855第一卷6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E350302030110000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已经由市政府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
7、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木兰陂。2.2 工程建设规模: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南、北渠与木兰溪水系连通,南渠、北渠水毁、破损堤防进行重建和修复,南渠、北渠启闭房建筑结构外观改造;木兰溪河道安全整治并木兰陂下游滩地局部区域进行清淤、疏浚。景观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对木兰陂及周边环境生态环境修复、提升和改造设计,木兰陂水生态治理和湿地改善约 2800ha。配套项目工程:主要包含与木兰陂水利风景区提升相关的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建筑系统、种植系统、海绵系统、给排水系统和环卫系统等。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自木兰陂上游管桥处至木兰陂下游约 1km 处,建设内容包括木兰陂水闸左、右岸河道滩地至
8、工程范围内水系安全、水系连通、水环境整治、湿地修复、景观提升及局部修缮等。对南渠、北渠水毁、破损堤防进行重建和修复并结合常水位考虑木兰溪两岸滨溪景观,对南渠、北渠启闭房建筑结构外观改造,对木兰陂下游滩地局部区域进行清淤、疏浚整治,工程用地面积约 2800ha。2.4 项目总投资估算:建安工程费约 1800 万元。2.5 工期要求: 2.5.1 设计工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2.5.2 施工工期:45 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工程必须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前交付使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招标人使用。延误工期,每天扣费 3 万元,上不封顶。72.6质量要求
9、:2.6.1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地质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6.2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2.6.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2.6.4 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经验能力等方面信誉良
10、好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中标。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无需)。(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主办方)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承担施工任务或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缴纳。3.2 项目人员要求:3.2.1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12、),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8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负责人应具备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2.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3.2.3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
13、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 3.2.5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在岗职工(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3.3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
14、监督部门限制执业资格。3.4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文件,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人自 2018 年 6 月 6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 招标文件提供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无需购买或报名登记。4.3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前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副本封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领取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景阳路 236 号,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5:
15、00 至于 17:30。95.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6.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36 万元,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根据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00 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6.2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
16、保函必须加盖银行法定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方可有效,其它方式不予认可。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 投标文件的递交7.
1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进行。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失去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的资格。7.2 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必须通过投标人已激活的企业 CA 网上提交,同时提交一份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
18、行评审的,须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签字同意(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否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为准)。7.3 本项目投标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等)均采用(书面形式递交)。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0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莆田市镇海街道丰
19、美路 966 号 8#楼 40 号店面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4-262853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景阳路 236 号联 系 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0594-5550575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 1: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98开户行 2: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2949开户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585880012396(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E3503020301100003 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