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沙第二水厂建设工程可研编制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章):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招标代理(章):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陈工 授权代表:林工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 D 座 4 楼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 133 号 5 楼邮政编码:511453 邮政编码:510170电话:020-39910359 电话:18924044328传真:020-84986267 传真:020-810358181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管理机构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序号 章节、 条目 范本原文 拟删改的内容1 全文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招标公告 另附。3 2.3.12.3.52.3.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2.3.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 3 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2.3.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2.3.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2.3.5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修改:2.3.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3、。4 2.4.3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5 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或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 10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修改: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5 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或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投标人应在投
4、标截止前 18 日停止质疑。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 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中心网站网上答疑进入“招标项目答疑” 专区通过项目编号2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
5、5 2.6.1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地点为 。修改: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 交易活动安排 ”,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 2.6.4 增加:2.6.4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本项目备标时间不少于20 天。7 2.7.12.7.1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
6、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修改:2.7.1 技术文件(技术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8 2.7.32.7.3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修改:2.7.3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9 2.8 2.8 公开展示 此条款删除。10 第三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范本)(本章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编制,
7、修改后的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1 4.1.1(c) (c) 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此条款删除。12 5.3 5.3 评标办法 采用 5.3 评标办法 采用 办法二: 采用综合评分法 13 5.3.1(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5)对技术文件编号,之后先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估。(6)以投票方式确定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的排序。修改:(4)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3(7)揭晓技术文
8、件评审结果。 定是否废标。(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见附录 16) ,对编号后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5)开启保密信封,对技术文件揭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见附录 14) ,对技术文件得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分。(6)计算该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技术得分(满分 100 分,占总得分权重 60%)+商务得分(满分 100 分,占总得分权重 40%) 。145.3.2(f)、(g)、(j)(d) 评标委员会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之后,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评标表
9、格详见附录 17、附录 18、附录 19)(e)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保密信封,找出各编号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f)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修改:(d) 评标委员会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按附录 16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技术文件打分。(e)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保密信封,找出各编号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再对技术文件得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进行商
10、务文件打分,最后计算该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f)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按综合得分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15 5.3 评标办法 修改详见后附。16 5.6.55.6.5 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否则每人次扣合同金额 1%。修改:5.6.5 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勘察、咨询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否则每人次扣合同金额 1%。17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修改详见后附。18 附录 115 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业资质证号、范
11、围和等级或相关备案证明此条款为增加。19附录2、附录3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此条款删除。420 附录 5 市政综合工程设计费用计算表 修改详见后附。21 附录 6 勘察费报价 此条款删除。22 附录 7投标书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其中勘察费 元,勘察费下浮率 %;设计费 元,设计费下浮率 %)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是 。修改: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其中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下浮率 5%;前期工作的勘察费: 元,勘察费下浮率 20%) 的投标总报价,
12、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是 。23 附录 7 增加:投标申请人声明24 附录 12 资格审查表 修改详见后附。25 附录 14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修改详见后附。26 附录 16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修改详见后附。27 附录 17 投票汇总表格 删除28 附录 18 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删除29 附录 19 投票表格 删除30 附录 20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修改详见后附。5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6第二章 招标说明 .7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1第四章 废标条款 .15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16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19附表:工程
13、实施中违反设计工作目标认定标准 .49附录 1. . . . . . . . . . . .56附录 2. . . . . . . . . . . .57附录 3.58附录 4.59附录 5.60附录 7.62附录 8.64附录 9.66附录 10.67附录 11.68附录 12.69附录 13.70附录 14.71附录 15.73附录 16.74附录 17.75附录 18.76附录 19.77附录 20.786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7第二章 招标说明2.1 免责条款2.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1.2 招标人
14、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1.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1.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
15、种投标失误。2.1.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 招标文件效力2.2.1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2.2.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
16、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2.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3 现场考察82.3.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2.3.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2.3.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 3 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2.3.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2.3.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2.3.5
17、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2.4 质疑和澄清2.4.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2.4.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 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2.4.3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5 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或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 18 日停止质疑。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
18、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中心网站网上答疑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 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4.4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
19、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2.5 延期2.5.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2.5.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92.6 投标时间和地点2.6.1 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 ”,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2.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2.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0、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2.6.4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本项目备标时间不少于 20 天。2.7 投标文件编号2.7.1 技术文件(技术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2.7.2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2.7.3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2.8 公开展示2.8
21、.1 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2.8.2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2.9 知识产权转移2.9.1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9.2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2.10 其他2.10.1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