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和安装合同合同编号: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合同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 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二、质量标准: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