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办事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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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017 年 7 月 27 日发布BSZN-1410102017- 2 -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二、办理依据1.文物保护法 第十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

2、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第二款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

3、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第三十条 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国发201629 号):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 、“文物保护单

4、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 、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 、 “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4 项,合并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1 项。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文广体旅局。四、审批条件(一)设立.变更.注销予以批准的条件: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确有遇到关系国计民生或者国家重要建设工程的特殊情况;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措施。2、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措施;建设工程不得破坏历史风貌,建筑物密度、高度、体量、风格与

5、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3、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工程性质和选址范围基本明确。4、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经过考古调查、勘探,确认存在文化遗存。(二)最终审核材料( 1)申请单位向所在地西畴县文广体旅局 提出申请;(2)由当地文广体旅局审批;服务营业场所许可4(3)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3)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1)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变更申请表;(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四)注销(1)注销申

6、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不予以批准的条件:无。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 2 楼文化广电窗口。交通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 六、申请材料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节目所需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份数设立1 申请书 原件 1 2 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审批表原件 1 3 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1 5 场所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5 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

7、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法定期限:13 个工作日。终审期限:15 个工作日。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 、增项、依申请变更、到期复查、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1.组织: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2.考核:受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

8、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3.审核:西畴县文广体旅局 10 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4.发证:西畴县文广体旅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向后报文广体旅局审批;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文广体旅局受理并办好证后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八、审批收费(无)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2)网络提交。网址:http:/,站

9、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文广体旅局 5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西畴县文广体旅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申请人)发送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10、审核。(四) 审批发证西畴县文广体旅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情况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广体旅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48233.网络咨询。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大厅,网址: http:/ (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大厅(网址: http:/ )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审批证件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文广体旅局审批

11、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日内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 10 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 60 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网站 “公示”栏目中公布。(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投诉: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7624823。网上投诉: http:/。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讯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 2 楼文化广电窗口。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文化窗口下载获取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6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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