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井提升系统安全管理、检查确认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各矿山提升系统的正常使用,坚决杜绝提升事故的发生,使设备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下矿提升运输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1.各矿应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润滑,使提升系统设备、设施保持完整可靠。 2.竖井提升系统中防过卷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调绳定车装置、传动装置、连接装置、提升容器、防坠器、导向装置、摇台、阻车器、安全门、天轮、钢丝绳、机电连锁保护装置等应纳入定期检查内容。 3.井口和井下提升中段马头门,应设专职信号工管理。 4.罐笼的最大载重和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 5.竖井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必须设安全门;乘罐人员应在距离井筒5m以外候罐,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听从信号工指挥。 6.罐笼防坠器新安装或大修后必须进行脱钩试验,不合格不准使用。正常使用期,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7.提升机司机应经常检查机电控制系统的保护和闭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