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界首市殡仪馆综合业务大楼设计总承包小额定点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FZGY-GCJS20170159 招 标 人 : 界首市民政局招标服务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八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59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界首市殡仪馆综合业务大楼设计总承包小额定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GY-GCJS20170159 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1 日1.招标条件
2、本招标项目界首市殡仪馆综合业务大楼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小额定点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1.1 项目名称:界首市殡仪馆综合业务大楼设计总承包小额定点项目。1.2 项目概况:界首市殡仪馆占地 60 亩,总建筑 7200,其中一期建筑面积5200,建设包括业务区、殡仪去、火花区、骨灰寄存区等,配套休息室、停车等基础设施,并购置相关设备。二期建筑面积 2000,建设综合业务大楼。项目总投资 2856 万元。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实施地点:界首市界黄路西侧2.3 设计周期:规划设计 20 工作日,规划方案通过后,施工图设计 30 工作
3、日。2.4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采购范围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施工图审查)、现场服务(设计交底、技术联络、设计修改)及施工图设计即含楼层的平面、立面、剖面、总体鸟瞰图面效果图、方向透视效果图、等专业设计内容,项目范围内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工程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等按规范规定要求的应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规划、设计任务。自身不具备相应工程勘察、测绘资质的经业主同意,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中标人应对成果及合同价负连带责任。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2.6 设计服务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3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我市 2017-2019 年界首市政府性小额项目建筑设计定点库入库单位,备选单位除外。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入库时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取。3.3 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已中标或已成交按界首市政府性小额项目定点招标采2购管理实施办法所规定项目的小额库成员单位在设计项目结束前,不得参与其他小额定点项目的投标响应。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布。4.2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
5、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专栏下载招标文件(见附件)。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 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7.联系方式:招标人:界首市民政局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 15055866916招标服务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吴先生 电话/传真:0558-2177133 17755855057 13349080097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
6、名称 编 列 内 容1.1.1 招标人招标人:界首市民政局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150558669161.1.2 招标服务机构招标服务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安居工程三号综合楼四楼联系人:刘先生 吴先生 电话/传真:0558-2177133 15555855057 133490800971.1.3 项目名称 界首市殡仪馆综合业务大楼设计总承包小额定点项目1.1.4 工程实施地点 界首市界黄路西侧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采购范围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施工
7、图审查)、现场服务(设计交底、技术联络、设计修改)及施工图设计即含楼层的平面、立面、剖面、总体鸟瞰图面效果图、方向透视效果图、等专业设计内容,项目范围内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工程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等按规范规定要求的应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规划、设计任务。自身不具备相应工程勘察、测绘资质的经业主同意,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中标人应对成果及合同价负连带责任。1.3.2 设计周期 规划设计 20 工作日,规划方案通过后,施工图设计 30 工作日。1.3.3 设计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1.3.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
8、 1 个标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我市 2017-2019 年界首市政府性小额项目建筑设计定点库入库单位,备选单位除外。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入库时配备的项目4负责人中选取。3、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已中标或已成交按界首市政府性小额项目定点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所规定项目的小额库成员单位在设计项目结束前,不得参与其他小额定点项目的投标响应。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1.5 费用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收取 3500 元。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
9、。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1.7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8 分 包 不允许1.9 偏 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2.1 构成招标文件 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未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异议内容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回答。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在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2.3.1 招标文件的澄 清及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 日内
10、,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需确认2.3.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无需确认5改的时间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3.2 是否接受调价 函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5 签字或盖章要 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6.1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共一份,其中: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不得使用 U 盘等可以重复读写的介质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以上电子光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
11、袋中,加贴封条,并 在 封 套 封 口 处 加 盖 投 标 人 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开标时,无电子版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6.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3.6.3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一律胶装,不得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4.1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4.2.2 递交投标
12、文件 地点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 308 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 点开标时间:2017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 308 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6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进行。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按时到达开标现
13、场,并由招标人及监督单位当场核验(投标时须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视同放弃投标,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备注: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未通过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予以退回。开标时各投标单位仅限项目负责人进入开标室。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7.3.1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款的 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
14、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中标人需自行与招标人联系,以获得交纳履约担保的账户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招标控制价 9.1.1 招标控制价250000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95%,作无效标处理。9.2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9.3 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总价合同9.3.1 付款方式7中标单位于招标人自行约定9.4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
15、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5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 “合同条款”、“设计范围及有关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9.6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9.7 注意事项和冲突规定1、对若干个可以选择的规定、内容和方式,以本招标文件选择的规定、内容和方式为准。投标人投标时请按“本招标文件选择的规定、内容和方式”为准参加投标。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3、如本招标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解
16、释为准。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响应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规定或响应为准。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就上述问题进行异议和投诉。9.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9.8.2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确有特殊原因放弃的,应书面陈述理由,并报市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批。项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记录不良行为,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给予限制 6 个月进入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资格,同时按中标项目预算价的 2%的金额予以处罚,从定点期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项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两次的,记录不良行为,定点期履约保证金不
17、予退还,取消其定点资格并限制 1 年以上进入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资格。8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界首市政府性小额项目定点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2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
18、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承建单位有同一隶属关系的;(8)被责令停业的; (9)在安徽省内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企业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1.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