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甲方(简称公司):乙方(简称员工):以公司对员工的聘用为约因,双方确认员工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成果为公司独有的财产,并愿意确保公司对该独有财产的所有权及权益,为此,双方协议如下:1. 员工保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从公司的最高利益出发,执行本协议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2. 双方一致认为:员工在公司本职工作中,或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或在利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下,或在离开公司后半年内作出的、与在公司的本职工作或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所有发明、发现、设计、构思、方案、成果等改进,无论可否申请专利或著作权保护,无论是否由员工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开发或付诸实用(以下统称“职务技术成果”),均属公司独有的财产。同时,员工同意:(1) 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披露职务技术成果的细节,并提供与职务技术成果的专利、著作权、商标申请权等有关的细节;(2) 由公司完全享有对职务技术成果拥有及可能拥有的任何权益,并为此办理各项必要手续,签署公司认为必要的一切文件;(3) 尽全力协助公司获得、保持、保护公司对职务技术成果或其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