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护堤护岸林木审批办事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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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水务局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砍伐护堤护岸林木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810112017- 2 -砍伐护堤护岸林木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行政区域内护堤护岸林木砍伐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科学实验等特殊需要,必须采伐的;2.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其它技术要求;3.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淤变化、防汛抢险、堤(岸)防和其它水工程安全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4.已落实更新补种林木的地点和经费。5.属于我单位审批范围; 具有下列

2、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其他技术要求; 2.不属于我单位审批范围; 3.不符合项目所在河流流域规划; 4.影响其他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 5.不符合项目所在领域相关规划。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护堤护岸的林木,由河道、湖泊管理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护堤护岸的林木,不得任意砍伐。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须经河道、湖泊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并完成规定的更新补种任务。”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的决定(2011 年 7 月 15 日文山州

3、人民政府令第 9 号)附件 4 单位序号 2、项目序号 5“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审核”,下放实施机关:县(市)水务局。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水务局四、审批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科学实验等特殊需要,必须采伐的;2.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其它技术要求;3.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淤变化、防汛抢险、堤(岸)防和其它水工程安全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4.已落实更新补种林木的地点和经费。5.属于我单位审批范围; (二)不予以批准的情形1.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其他技术要求; 2.不属于我单位审批范围; 3.不符合项目所在河流流

4、域规划; 4.影响其他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 - 3 -5.不符合项目所在领域相关规划。 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 2 楼水务窗口。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六、申请材料砍伐护堤护岸林木审批申请材料目录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5 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审核期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5、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 新办 备注1 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申请文件 原件 纸质 1 2 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种类、数量、方案 原件 纸质 1 3 项目所在地林业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复印 件 纸质 1 4 处理与周围毗邻者水事权益的协议文件、图件 原件 纸质 1 5涉及河道堤防等防洪工程的管理与维护、防汛及有关补救措施的协议文件原件 纸质 1 6 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 件 纸质 1 - 4 -(1)窗口提交 地址:西畴县

6、政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水务窗口(2)网上提交 网址:网址:http:/ http:/ 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水务网络咨询 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二)受理县水务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单位(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三)审核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组

7、织审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四) 审批发证县水务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情况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 5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核准决定通知(批复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2.电话咨询电话:(0876)3058089 76254443.网络咨询:http:/ http:/ (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的,3 日之内在网上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窗口和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自作出决定

8、之日起 5 日内由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批复文件。(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 电话投诉: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3058089 西畴县水务局纪检办公室(0876)7622416 西畴县委编办督检股(0876)3032451 3032301网上投诉:http:/ http:/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政务管理局: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水务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 网上办事审批部门西畴县水务局办事指南表格下载获取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5 -砍伐护堤护岸林木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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