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为加快工程结算,降低工程综合成本,规范竣工图编制时效,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公司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如下:1、工程竣工图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其编制应严谨、准确,有利工程结算,并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2、项目部应制定竣工图月度编制计划,明确每周的编制数量、范围;同时, 月度编制计划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竣工图编制最低时限要求。3、在每月月度工作会前,项目部应将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含总进度调整计划)、月度工作计划、竣工图编制计划一并传工程部经理、技术主管。4、竣工图编制的最低时限要求4.1、竣工图编制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收到甲方的变更资料后,应及时完成相应资料的修改,并应标明更改范围、变更通知编号、日期。4.2、基础开工前应完成基坑自编号图,基坑开挖完成及时完成基础基槽(坑)、桩收方图,基础转序验收30天之内完成基础竣工图。4.3、主体结构验收后3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竣工图。4.4、工程竣工初验前应完成全部竣工图;对竣工初步验收后,因甲方原因的局部变更,应在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图的补充、修改完善。4.5、在工程验收(或工程施工全部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