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6 年 6 月楷体 三号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对 象 , 必 须 依 照 本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及 时 地 提 供 统 计 调 查 所 需 的 资 料 , 不 得 提 供 不 真 实 或 者 不完 整 的
2、 统 计 资 料 , 不 得 迟 报 、 拒 报 统 计 资 料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 统 计 机 构 和 统 计 人 员 对 在 统 计 工 作 中 知 悉 的 国 家 秘 密 、 商 业 秘 密 和 个 人信 息 , 应 当 予 以 保 密 。(一)企业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 号:01 表 制定机关:教 育 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批准文号:教职成厅函201628 号填报单位名称: 有效期至:2016 年 文化程度结构 职称结构 技能等级结构类型 人数合计 博士及以上硕士 本科高职高专中职普通高中初中及以下高级中级初级高级技师 技师
3、 高级工 中级工初级工及以下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和其他人员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说明: 职工总数 =博士及以上 + 硕士 + 本科 + 高职高专 + 中职 + 普通高中 + 初中及以下,即 1=2+3+4+5+6+7+8;职称结构 职工总数,即 9+10+111; 技术等级结构 职工总数,即 12+13+14+15+16 1。(二)职工继续教育相关情况统计表表 号:02 表 制定机关:教 育 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批准文号:教职成厅函201628号填报单位名称: 有效期
4、至:2016 年 参加学历教育的在学人员 参加各类培训的人员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类 型 博士及以上硕士 本科 高职高专 中职 合计岗位培训人次资格培训人次其他培训人次各类培训人次合计各类培训人数合计职工工资总额(万元)教育培训经费实际支出(万元)教育培训经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企业办教育培训机构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和其他人员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说明:1、表栏关系:6=1+2+3+4+5,10=7+8+9,1110, 14=(13/12)*100% 2、同年“在学”包括同
5、年的“毕结业”;7-9 栏按人次统计。3、“职工工资总额”、“教育培训经费实际支出”以万元为单位,要求保留两位小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填报单位全员工资。主要指标解释1、管理人员:是指在领导岗位,或行使行政、生产、经济、党政工团管理职能,或指挥、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2、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担任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包括: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任技术职务,并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2)无专业技术职务,但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的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3)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4
6、)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负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任何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3、技能人员:主要指从事生产建设服务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4、其他人员:主要指既没有管理职务又不从事专业技术及生产建设服务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5、博士:指经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含我国承认的境外可发证机构)授予博士学位或学历的研究生。6、硕士:指经国务院授权或认可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硕士学位或学历的研究生。本表的“硕士”包括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不列
7、入。7、高职高专:指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包括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 8、中职:指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教育。9、岗位培训:根据岗位要求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进行的各种上岗前的、应急的、专项的培训。10、资格培训:为取得国家和行业要求的上岗、任职、晋级等从业、执业资格的培训,包括按照国家或行业要求的技术等级培训。11、其他培训:包括再就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党校培训、法律基础培训或其他类型的培训。12、教育培训经费: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费用。13、企业办教育培训机构:隶属于企业并具有一定规模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包括企业大学、培训中心、实训基地、远程网络教育等机构。对于多块牌子一套人员的培训机构只能算作一个机构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