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泉州港 2017 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计划2017 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坚持以维护泉州港安全稳定为主线,以保障重大活动顺利举办为核心,以各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建机制、细方案、定标准、抓落实等环节迅速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金砖国家厦门会晤、党的“ 十九大 ”等特殊时段以及汛期、台 风等极端 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辖区港口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港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港口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得到省委、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港航管理局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省交通运输厅第四季度安
2、全生产工作例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2017 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1、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和“三个必须”,进一步细化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 负总责 、分管 领导具体抓、各 处室分头抓的责任体系,形成“ 定人、定 责、知 责、履责” 的监管格局。二是局机关与局属 7 个单位、各港务站与辖区港口企业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企业内部以及相关 2 驻港单位逐层、逐个签订,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处室、到基层、到企业,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三是构建“多方结合, 联合推进” 的工作机制,
3、即将日常安全监管职责与重大活动安保职责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危化品 综合治理 ”、“平安交通” 、“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要求结合起来,联合推进泉州港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构建“局务会部署、 专题会研究、季度会通报” 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扎实开展。2017 年,累计对 14 个安全管理重大事宜适时召开局务会,并组织专题会议 8 场次,季度会 4 场次。2、细化完善方案,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围绕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表(闽泉港2017 61 号)、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4、方案的通知(闽泉港2017 54 号)、 泉州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贯彻方案(闽泉港2017 97 号)、 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闽泉港2017123 号)、 泉州港安全生 产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闽泉港2017125 号)等一系列的工作方案,并对我局安全工作逐项细化,分解成具体任务,形成任务清单下达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二是局属各港务站、质监站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任务进一步“ 类别 化 ”分解至各港口企 业和在建水运工程参建 单位,形成详 3 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个性任务清单。三是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四个一” 管理,即明确一个分管 领导、一个
5、牵头部门、一个责任部门、一个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逐项细化落实。3、摸清企业底数,健全基础档案一是健全监管企业的基本情况档案。泉州港辖区现有港口企业共有 57 家。其中,危货企业 11 家(含危货储存企业 3 家),发放作业附证 15 本;普货企业 18 家,服务业企业 28 家。督促辖区港口企业完善港口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对辖区危货储存企业实行“ 每日一报 ”动态管理;在严格按照省 厅要求全面摸排梳理辖区人地事物等信息之外,自行编制泉州港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信息汇总表、 泉州港码头泊位各项专项验收整改情况一览表、 港口经营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一览表等一系列“ 家底清 单” ,做到
6、家底清、情况明。二是健全监管企业隐患基本情况档案。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港口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与问题列入泉州港安全生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实行风险隐患“三清 单” 管理,同时,将系列清 单录入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督查 284 次/849 人次,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90 份, 质量安全监督意见书19 份。在港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共发现安全隐患 421 条,投入整改资金171.69 万元,已销号的有 388 条,正在整改的有 33 条,整改率 4 92.16%。在水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共发现安全隐患 326 条,已销号的
7、有 326 条,整改率 100%。4、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市场准入一是严格对辖区内到期的港口经营许可证进行清理。对 13家未能满足审批条件的企业、安全隐患未能整改到位、许可期限已过且未提出换证申请的企业以及长期未从事港口经营业务的服务企业,依法注销其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二是进一步厘清港口安全监管范围。注销 11 家储罐区不在港区范围内的石油化工企业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与其他部门存在争议的,多次提请泉州市政府协调解决;经多方努力和协商,11 月 27 日,我局与泉州市安监局共同发文,明确华龙石油有限公司的监管职能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由我局调整至泉州市安监局。三是严把新增品
8、种经营许可关。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既有码头运输货种调整报批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发改交通2017120 号),认真核 实企业有关情况,做好新增品种 经营许可的安全把关工作。四是规范危险货物作业审批。要求辖区内进行危险货物作业的企业,均通过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业。五是整治超范围经营。针对泉州市政府提出允许个别普货码头装卸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企业所急需的少量危 5 货原料的要求,我局认真研究,审慎处理,疏堵结合,通过采取要求其编制普货码头用于危货作业的安全评价报告,并请市政府组织协调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共同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发放一定期限经营许可证,努力确保地方
9、经济发展与生产安全的协调平衡。六是大力推进危险货物常压储罐检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2017 年泉州港应检储罐共 27 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检测。5、深化监管标准化,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按计划开展危货 37 项检查。根据福建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规定(试行),港务站已对港口经营许可证及作业附证在有效期的港口危货企业按计划开展 37 项检查;我局已完成对两个港务站的检查和对辖区危货企业 37 项开展情况的抽查,并检查结果进行专项通报,较好地规范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督查及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现场检查行为。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认真落实危
10、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要求,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区企业有关人员共 43 人参加 2017 年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化学品港口装卸管理人员考核。三是强化局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组织我局安全监管人员共 15 人参加交通部和省港航局举办的港口危货安全管理培训;结 6 合安全生产月,面向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以及港口企业有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 知识竞赛 ;10 月 27 日,我局组织局一线安全监管人员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座谈会。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提高我局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标准化体系。制定实施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
11、局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 管工作实施意见、 泉州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试行)、 泉州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暂行办法、 泉州港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有效地规范了泉州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17 年,挂牌督办项目 1 个,现已核销;先 后 对 4 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约谈;8 月 22-23 日 ,分 别 组 织 召 开 晋 江 、南 安 辖 区 港 口企 业 消 防 防 控 提 醒 约 谈 会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突出以有效遏制泉州港各类事故为目标,印发泉州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闽泉港20
12、16 160号)和泉州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试点工作方案(闽泉港201753 号); 采用政府 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 机构编制辖区四类企业风险管控具体实施细则,并通过专家评审形成最终稿;6 月 21 日,结合安全生产月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面向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 7 6、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监管水平根据有关专项行动要求,结合福建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规定(试行),2017 年 8 月,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危货企业、对台客运码头、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单位等企业的人
13、员、制度、现场设施设备及其相关台账开展安全大检查,危货企业重点对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现场检查表的 37 项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重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查找根源和共性。7、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提高工作实效一是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由我局牵头,联合泉州海事局、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创新建立起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于 3 月 2 日共同发布了开展泉州湾航道非法设置碍航渔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泉州湾航道及航道保护区碍航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泉州港海上通航运行秩序,保障通航安全。2017 年,累计开展执法巡查 52 次,出动船舶 115 次,巡航里程 2000 余公里,清除碍
14、航渔网渔具 1200 余件;开展“ 平安港航 ”联合 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下 发泉州港“平安港航”交叉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兄弟港口局执法人员共计 24 人,针对相关企业的经营资质、人员持证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与事务报告交流。 8 二是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泉州太平洋公司违法作业硼酸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南安盘兴石油仓储公司在非卸油区卸载柴油处罚 1 万元;对未经许可擅自装卸油品的南安龙田石化公司处罚 5 万元;对泉州太平洋公司违法作业硫磺已结束调查,拟处罚 5 万元;对泉州新港拖轮公司涉嫌无证经营进行调查取证
15、。此外,对 2 家特种设备检验不合格或缺少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高效的执法行动和强大的执法威慑,有力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8、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委托厦门市九安安全检测评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我局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通过专家审查形成备案稿,顺利打通我局港口应急体系的最后一个环节,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梳理辖区所有取得许可证的港口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备案工作,今年共完成备案 32家。二是强化应急教育和演练。督促企业和辖区受
16、监督的在建水运工程各参建单位通过强化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演练、评估,牢记应急措施和实施步骤,掌握预案的核心内容,做到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同时查漏补缺,切实达到提升预案实效、普及 9 应急知识、完善应急准备的目的。今年,辖区企业共开展防抗台风、消防应急、船舶泄漏应急、受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等各类应急演练 175 次/2898 人次。三是提升多部门联合演练的水平。5 月 25 日,我局与泉州检验检疫、海关、边检等多部门联合在辖区泉金客运码头举行生物涉恐联合演练,进一步完善了石井口岸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对生物涉恐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对保障口岸人员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6 月 1
17、5 日,我局联合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晋江海事处、晋江市公安局围头边防派出所等多部门在辖区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港口设施保安暨消防应急演练;6 月 29 日,我局与石狮市安监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武警边防等多部门在辖区福建中油油品仓储有限公司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四是切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2017 年汛期态势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增大,我局高度重视,提早部署,及时印发有关文件,明确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和要求,督促各港口企业和参建单位增强防范意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重要设施和重点区域采取提前防范和加固措施,强化落实防汛物资、抢险队伍、系统设施等三类应急保障,切实做好应汛各项准备
18、工作。9、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提升港口安全水平一是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履约专项检查。制定并下发省泉州港口管理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设施保 10 安工作的通知,对辖区 5 家港口设施企业的港口保安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保安证书的有效性、查港口保安设施、设备和人员证书情况、查港口保安制度执行情况、查保安计划落实情况。二是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 5家港口保安履约单位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针对核验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去年,5 家港口保安履约单位均已顺利通过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三是组织开展港口设施保安演练。为全面检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落实
19、情况,6 月 15 日,我局组织在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围头港区进行港口设施保安暨消防应急演练,并邀请晋江市安监局、晋江海事处、晋江市公安局围头边防派出所、晋江消防大队龙湖中队等有关部门参加并进行点评,切实达到提升港口设施保安演练的实效,提高港口安全水平。四是及时提升港口设施保安等级。重大活动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下发关于泉州港港口设施保安等级提高为 2 级的通知,并督促辖区 5 家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单位按通知要求调整港口设施保安等级并按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及时调整保安措施;8 月 8 日,我局及时下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港口设施保安专项检查的通知,组建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安监处、综合执法支队、港务站等有关部门人员为主要成员的专项检查组,并制定港口设施保安专项检查表;检查组于 8 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