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21.1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传递 21.1.1计划、文件和资料及统计报表根据本工程的工作量、时间跨度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本工程应制订下列计划、文件和资料统计报表(但不限于):a.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b.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实施报告;c.施工总布置设计;d.临时设施设计;e.施工方法和措施;f.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g.施工图纸;h.材料和设备的提供;i.施工质量报告;j.施工安全报告;k.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21.1.2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在签署协议后28天内,向顾客或其代表提供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计划包括下列内容:a.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和说明;b.为保证关键线路按时完成的各项技术措施;c.工程施工总布置设计和说明;d.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说明;e.各单项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21.1.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实施报告21.1.3.1施工总进度计划在合同签订后的42天内,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关键工程与关键部位的详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