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梅丰公路(上马台镇段)大修工程 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MFSG2018-01)招 标 人: 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O 一八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5第六章 技术规范 .73第七章 图纸(另行装订) .7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51第一章 招标公告梅丰公路(上马台镇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丰公路(上马台镇段)大修工程已由 天津市公路处 以天津市公路处关于梅丰公路(上马台镇段)大修工程立项的批复(津公
2、路处发2017335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天津市公路处 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C2018008) 批准,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次维修工程位于武清区上马台镇,范围为 K6+040-K7+010.长度为 0.97 公里,三级公路等级。道路工程:凿除原路 20 厘米水泥混凝土土板、下挖至设计高程,对路基顶面用25 厘米旧路粒料+20 厘米水泥稳定旧路结构土进行换填处理后施做路面结构:20 厘米级
3、配碎石+15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2 厘米水泥混凝土板,土路肩采用花砖硬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划标线、增设里程碑、百米桩等交通安全设施。2.2 计划工期:274日历天(即:2018年4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 资质, 至少完成过一项三级或以上公路的大中修养护维修工程 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5 依据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应向天津市公路管理机构出示从业资质证书,天津市公路管理机构予以确认后备
5、案;对其能力、业绩和信誉进行认定,并提供天津市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27日至 2018 年 3 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若为机关法人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
6、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21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8. 联系方式2018年2月27日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 1 号楼 4 门 302 室邮政编码:300170 邮 政 编 码: 300143 联 系 人:席慧彩 联 系 人: 姜林 电 话:022-24389400 电 话: 022-83288266 1392091091
8、0 传 真:022-24389400 传 真: 022-83288906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联系人:席慧彩 电 话:022-24389400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 1 号楼 4 门 302 室联系人:姜林电 话:022-832882661.1.4 项目名称 梅丰公路(上马台镇段)大修工程1.1.5 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等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100%1
9、.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梅丰公路(上马台镇段)大修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7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4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1.3.3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1.4.1 投标人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其他要求:无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
10、得超过_家;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5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1 分 包 不允许:招标范围内除劳务分包外的所有内容均不允许 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21 日 9 时 3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
11、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 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63.4.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 16 时
12、之前(1)如采用电汇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名称: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第五中心支行银行账号:257201201090186267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如采用转账支票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 1 号楼 4 门 302 室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
13、无效。(3)如采用银行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 1号楼 4 门 302 室,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2014 年_2016 年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2013 年2017 年3.
14、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_2015 年_2017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_2_份,另加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3.7.5 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投标人地址:_投标人名称:_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寄)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_招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_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_年_月_日_时_分前不得
15、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投标人地址:_投标人名称:_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_招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_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_年_月_日_时_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 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
16、和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2018 年 3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1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推选出的代表检查或投标人代表互相检查 (5)开标顺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17、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7.1 补充第 7.1 款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8()进行公示,公示如下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
18、式等。中标公示 3 天。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 3%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支票、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支行及以上9.5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251 号欣苑公寓 电 话: 022-83559215传 真:022-83550162 邮政编码:30019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 补充第 1.3.4 项1.3.4 项 安全目标“三类人员”持证率 100%;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1.4.3 补充 1.4.3(16)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
19、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有行贿犯罪纪录。(17)投标人单位投标期间,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1 第 111 款补充 招标范围内除劳务分包外的所有内容均不允许。2.1.2 补充第 2.1.2 项 2.1.2 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证件全本扫描打印或复印。2.2.42.3.3 补充第 2.2.4、2.3.3 项2.2.4、2.3.3 招标人将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 2.4 款 2.4 投标控制价上限2.4.1 投标控制价上限:335 万元(含 3%暂定金)2补充第 2.5 款 2.5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3.4.3 第 3.4.3 项补充 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内。3.5第 3.5.1 项修改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企业单位应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副本(发证日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