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办事简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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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简版)云南省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 年 10 月 30 日发布BSZN-100700-2017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简版)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玉溪市行政区域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审批、变更、补证的资格认定。二、审批条件(一)新办、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1.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要求的技术职称。2.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范的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3.人员分类条件:(1)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应取得医师以上技术职务, 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泌尿外科、外科临床经验或己多年从事婚检工作,有丰富经验;取得

2、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医学遗传学知识及婚检工作岗位培训合格证;具有对受检者严肃、认真、亲切、守密的工作态度。(2)终止妊娠、结扎手术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或外科 (外科只负责结扎)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负责手术全过程 ,在其指导下,中止饪振的具体操作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操作熟练。(3)遗传病诊断及产前诊断人员应取得妇产科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有 8 年以上相关学科临床经验,取得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遗传病诊断或产前诊断专项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能根据辅助检查出具的报告,综合分析判断,作出准确的诊断结论。(4)助产技术人员取得助产士或妇产科医士、护士以上技术职务,并

3、具有一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二)补证准予批准的条件1.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的;2.申请人在市级媒体(如玉溪日报),刊登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作废声明。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白龙路中段玉溪市卫生监督局办事窗口: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11:30,下午14:3017:30乘车方式:市内可乘14路公交车到楚溪苑站下车往北步行240米即可。四、申请材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 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变更 补证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原件 纸质 1

4、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复印件 纸质 1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复印件 纸质 1 4 申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人员名单1份(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专业、从事专业时间、 原件 纸质 1 3批准的母婴保健项目)5 每人备2张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自己的申请表上 原件 纸质 1 6 培训合格证或三年内参加过玉溪市卫生监督局培训 复印件 纸质 1 7 医师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和毕业证 复印件 纸质 1 8 护士提供: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和毕业证 复印件 纸质 1 9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提交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复印件 纸质

5、1 10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补发申请 原件 纸质 1 11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作废声明 原件 纸质 1 12 补办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纸质 1 注:以上所有提供的资料均要求 A4 纸打复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受理后 5 个工作日(资料补正时间不计算在内)。六、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送达方式:直接领取地址: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办证大厅或许可审核科。八、咨询及

6、监督渠道咨询电话 0877-6135055,监督电话 0877-2030961行政审批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12310咨询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红塔区白龙路中段玉溪市卫生监督局投诉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34号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1208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玉溪市卫生监督局网站下载:http:/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证件领取(在受理窗口领取)决定公开不予受理 (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出具 补正材料通知书 通知申请人整改整改结果不予批准材料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不合格到期不整改合格整改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视作未申请逾期未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人员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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