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浦口区所辖永宁街道等8 个街道(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修改方案江浦街道人民政府 南京市老山林场盘城街道人民政府 泰山街道人民政府桥林街道人民政府(原桥林街道和乌江镇)汤泉街道人民政府(原汤泉镇和星甸镇部分)星甸街道人民政府(原星甸镇部分和石桥镇) 永宁街道人民政府 (原永宁镇)二一五年十二月目 录一、 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二、老山林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4三、盘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8四、桥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1五、泰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1六、汤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9七、星甸街道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3八、永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711、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1)街道基本情况江浦街道是浦口区委、区政府所在地,位于长江北岸,与六朝古都南京隔江相望,是南京市最近的卫星城镇、新市区,是浦口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明确了土地利用目标和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明确管制规则。协调各村土地利用,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2)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主要是对上级下达浦口区规划流量指标进行了合理安排,适当调整除禁止建设区以外的
3、其他管制区的布局。规划修改保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在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对管制分区中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及限制建设区进行修改,调出的允许建设区涉及地块均是未批未用。1、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现行规划根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需要,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将全部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3 类建设用地管制区域。规划修改仅涉及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如下:规划修改将 5.3503 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修改后,限制建设区减少了 5.3503 公顷。2表 2-1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2、土地用途
4、分区调整现行规划确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等土地用途区,并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用途管制措施。规划修改涉及的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如下。(1)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修改避让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规模的修改。(2)一般农地区规划修改将 5.1247 公顷一般农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一般农地区面积减少 5.1247 公顷。(3)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将 5.1247 公顷一般农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增加 5.1247 公顷。(4)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不涉及村镇建设用地区布局和规模的修改。(5)独立工矿区规划修改不涉及独立工矿区布局
5、和规模的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管制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修改前面积 修改后面积 修改后 -修改前允许建设区 4018.3255 4023.6758 5.3503有条件建设区 694.9337 694.9337 0.0000限制建设区 8252.8334 8247.4831 -5.3503合计 12966.0926 12966.0926 0.00003(6)林业用地区规划修改将 0.2214 公顷林业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城镇建设用地区减少 0.2214 公顷。(7)其他用地区规划修改将 0.0044 公顷其他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其他用地区面积减少
6、0.0044 公顷。表 1-2 土地用途区修改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区分区土地用途区分区修改前面积 修改后面积 修改后- 修改前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 1183.4117 1183.4117 0.0000一般农地区 4468.5005 4463.3758 -5.1247城镇建设用地区 2729.35 2734.7003 5.3503村镇建设用地区 1214.3241 1214.3241 0.0000工矿用地区 74.6504 74.6504 0.0000林业用地区 619.4556 619.2344 -0.2212其他用地区 2676.4003 2676.3959 -0.0044
7、合计 12966.0926 12966.0926 0.00003、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规划修改不涉及江浦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和规模的修改。4二、老山林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一)林场基本情况南京市老山林场位于浦口区中北部,东连高新技术开发区,西接安徽和县,南、北分别于江浦、星甸、永宁、汤泉、顶山、泰山等镇街毗邻。老山系淮阳山脉余脉,横贯浦口,山峦起伏叠嶂,峰岭雄伟俊奇,有大小山峰近百座,东西长 35 公里,南北宽 15 公里,林木蓄积量 47.4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90%以上,堪称全世界最大的“城市森林公园”,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出市区 500 倍。老山林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了上级下
8、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明确了土地利用目标和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明确管制规则。协调各村土地利用,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二)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主要是对上级下达浦口区规划流量指标进行了合理安排,适当调整除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管制区的布局。规划修改保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在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对管制分区中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及限制建设区进行修改,调出的允许建设区涉及地块均是未批未用。1、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现行规划根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需要,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
9、界,将全部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3 类建设用地管制区域。规划修改涉及5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如下。(1)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将 11.1505 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允许建设区增加了 11.1505 公顷。规划修改调入的允许建设区严格遵循了集中布局、集聚建设的原则,并与城乡建设、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在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和布局等方面,尽量满足城镇和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城乡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匹配度。(2)有条件建设区规划修改将 13.2189 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有条件建设区增加 13.218
10、9 公顷。(3)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将 11.1505 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将13.2189 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修改后,限制建设区减少了 24.3694 公顷。表 2-1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管制分区空间管制分区 修改前面积 修改后面积 修改后 -修改前允许建设区 54.9929 66.1434 11.1505有条件建设区 40.8325 54.0514 13.2189限制建设区 4441.5213 4417.1519 -24.3694合计 4537.3467 4537.3467 0.00002、土地用途分区调整现
11、行规划确定了一般农地区等土地用途区,并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用途管制措施。规划修改涉及的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如下。6(1)一般农地区规划修改将 10.1936 公顷一般农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一般农地区面积减少了 344.0809 公顷。(2)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将 10.1936 公顷一般农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将 0.8349 公顷林业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将 0.1221 公顷其他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增加 11.1505 公顷。(3)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不涉及村镇建设用地区布局和规模的修改。(4)林业用地区规划修改将 0.83
12、49 公顷林业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林业用地区减少 0.8349 公顷。(5)其他用地区规划修改将 0.1221 公顷其他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其他用地区面积减少 0.1221 公顷。7表 2-2 土地用途区修改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区分区土地用途区分区修改前面积 修改后面积 修改后 -修改前面积一般农地区 369.3905 359.1970 -10.1935城镇建设用地区 23.7439 34.8944 11.1505村镇建设用地区 22.4443 22.4443 0.0000工矿用地区 8.8047 7.9698 0.0000林业用地区
13、 4072.0215 4071.8994 -0.8349其他用地区 40.9418 40.9418 -0.1221合计 4537.3467 4537.3467 0.00003、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规划修改不涉及老山林场的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和规模的修改。8三、盘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一)街道基本情况盘城街道位于浦口区东北部的长江大桥和长江二桥之间,东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接壤,南与南京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紧邻,西与安徽省来安县隔滁河相望,北与六合区以马汊河为界,辖 9 个行政村和 1 个街道居民委员会。盘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明确了土地利用目标和发展方向,合理调
14、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明确管制规则。协调各村土地利用,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二)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主要是对上级下达浦口区规划流量指标进行了合理安排,适当调整除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管制区的布局。规划修改保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在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对管制分区中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及限制建设区进行修改,调出的允许建设区涉及地块均是未批未用。1、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现行规划根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需要,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将全部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3 类建设用地管制区域。规划修改仅涉及的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将 13.3289 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