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道路保通保证措施7.1 概述本项目路线位于山区,大部分路段无法绕行,施工中采用半幅施工并限制车辆单向通行,一旦施工,施工场地狭小,全线开工里程长、施工运营干扰大,建设期保通较为困难。基于本项目的路网结构,理塘县经稻城县前往香格里拉镇的唯一通道是经S217至桑堆后经S216至香格里拉,施工中一旦造成交通阻塞,对沿线城镇和施工单位的影响都是非常严重的。因此从交通组织与管理及施工组织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研究。在施工过程中,本着“确保交通不中断,并保证原有道路通行车辆、施工车辆及人员通行安全”的原则进行组织,从而最大程度的提高通行能力。本着“施工服从于保通,保通服务于施工”的原则,处理好施工与保通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保障措施是工程顺利实施的基本保证。7.2 组织机构设置(1)施工期间,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保通领导小组,项目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长、主任、各作业队长为小组成员,向保通领导小组负责。(2)及时汇报工程及保通情况,负责传达上级保通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根据上级精神制定本标段的保通措施,并落实执行。(3)协调管理各作业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