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同的保全【例题】1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BC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解析题目既涉及代位权的有关实体问题,又涉及代位权的有关程序问题,综合性较强,具有一定的难度。(1)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具体而言,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仍然应当返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甲享有的要求乙返还20万元本金的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并非是非法债权。因此,A选项说法不正确。(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有特定的含义,尽管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但仍然有可能是怠于行使其权利。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3)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