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与教育学(基础章)第一节 教育的认识一、教育的概念(从理念上认识)(一)教育的日常用法 作为一种过程有三类 作为一种方法 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二)教育的词源educare “引出”的意思。在我国,“教”与“学”是词源。1906年,学部奏请颁布“教育宗旨”。民国之后,正式改“学部”为“教育部”。此后,“教育”一词就取代传统的“教”与“学”成为我国教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和传统教育学范式现代转换的一个标志。(三)教育的定义(代表重点)1、从社会的角度定义有三个层次: 广义的:教育是凡是能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所有活动。狭义的:教育主要是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更狭义的:教育指思想教育活动。2、从个体的角度定义教育等同于个体的学习或发展过程,如“成功地学习知识、技能与正确态度的过程”。出发点和基础是“学习”和“学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