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总务管理制度一、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科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