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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全市 2010 年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 项 整 治 方 案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加强执法监察,深化“ 打非、治违、抓责任” 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基本稳定的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重点领域一般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较大生产事故多发,严重影响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为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政府安委会确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具体方案附后)。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是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

2、体现,是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 动的重要 举措,是维护全市安全生 产形势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导。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均要成立领导小组,牵头部门为组长单位,配合部门为成员单位,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配合 2 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明确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加强协调、沟

3、通。各配合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三、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按照全年安全生产四次集中行动要求,认真制定相关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制约安全形势稳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想办法、定措施、抓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于 4 月 15 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含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四、加大调度,强化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本行业、领域内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4、。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并对本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每月 5 日前将本辖区、本领域上月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崔胜凯,2687190;)。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查,年终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 3 验收,考核验收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考核范围。全市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 项 整 治 方 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

5、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进事故预防长效机制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 畅通” 的 总体目标,以城区治堵治乱和高速公路、国省道预防事故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高路面管控,强化宣传教育,使全市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遵守交通法律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本性地减少死亡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 3 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三、组织领导全市道路交通领域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住 4 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办、山东高速集团德州分公司、山东高速集团青银分公司等相关单位配合。全市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梁国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2318165。四、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一)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定期分析、研究交通安全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7、,并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项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二)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危险路段整治及中间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隐患进行认真分析论证,深入查找原因,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危险路段整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设立道路隔离设施和落实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立即着手进行公路和城市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并对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路段,特别是平交路口、村庄、学校等警示标志不全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2010 年 6 月 30 日前必须全部设置、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

8、5 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是提高监管水平。加强辖区车辆特别是客货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健全客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档案和交通管理信息,定期对驾驶人违法情况进行排查。严格各类客货运输车辆的准入、审验,严把车辆、驾驶人的资质、资格关,严厉打击个体车辆非法从事客货运输经营行为,整治运输经营秩序。强力推行 GPS 系统 的安装和使用,充分利用测速仪等设施,强化车辆运行中的监管。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全程监控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高速公路的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山东高速集团德州分公司、山东高速集团青

9、银分公司)(三)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公路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针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超载、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疲劳驾驶、强行借道超车以及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根据严重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针对交通事故的多发点段,采取综合管理措施,确保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二是继续深化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影响 6 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化解城区拥堵点和乱点。严格查处三轮车非法营运、闯禁行区,非机动车越

10、线停车、闯信号灯、逆向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跨越护栏、随意横穿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区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是加强高速公路整治。重点整治大型车辆长时间占用最左侧车道、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车、上下乘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制,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山东高速集团德州分公司,山东高速集团青银分公司)(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全面加强校车管理工作,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乘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的“ 黑车”

11、 ,提高学生自我防 护 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是抓好营运车辆驾驶人教育。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 活动,定期深入客、货运企业,将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到每一名企业负责人,组织驾驶员上交通安全课,集中观看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客运企业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对记满 12 分的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制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7 三是抓好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公路沿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入村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驾驶员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形成良好的道路

12、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机办,山东高速集团德州分公司,山东高速集团青银分公司)四是强化社会面的宣传。在新闻媒体设立固定的、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及时发布交通安全信息。 (责任单位:德州日报社,德州电台,德州电视台)五、进度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集中整治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二)全面整治阶段(4 月 16 日至 12 月 20 日)。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坚决消除

13、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三)总结验收阶段(12 月 21 日至 12 月 31 日)。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 11 月 30 日前报市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8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 项 整 治 方 案一、指导思想以新修订的消防法、 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高社会各单

14、位和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二、目标任务坚决遏制各类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组织领导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新 闻 出 版 局 、市 卫 生 局 、市 教 育 局 、市 商 务 局 、市 旅 游 局 、市 工 商 局等 相 关 单 位 配 合 。成 立 全 市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消 防 安 全 专 项 整 治 活 动 领 9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设

15、在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由 王 道 成 同 志兼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联 系 人 :张 晓 菲 ;联 系 电 话 : 2108696,手机13583442223。四、整治范围(一)公众聚集场所;(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四)养老院,福利院;(五)托儿所,幼儿园;(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七)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八)旅游、宗教活动场所;(九)“九小 场所” ;(十)“三合一 ”场所。五、整治重点(一)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

16、车通道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生产、经营、使用期间保持畅通;(三)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10 (四)单位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五)落实山东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达到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六化” 要求;(六)“九小 场所” 、“三合一”场所符合条件的,加装 简易

17、喷淋、点式报警等消防设施。六、整治措施和步骤(一)组织部署阶段(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二)集中整治阶段(4 月 16 日至 11 月 30 日)。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执法程序,依法下达法律文书,特别是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盯住不放,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凡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有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可能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要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同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复查不合格的,要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业的依法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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