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岩心钻探工程质量一、岩心钻探六项质量指标的内容(一)岩矿心采取率与岩矿心整理 1.要求取心的岩层,全孔平均采取率一般不得低于65%。 矿化带、重要标志层以及矿层与顶板交界处以上和矿层与底板交界处以下各三五米范围内的岩层,平均采取率一般不得低于75%。 不要求取心的岩层,不计算采取率。 2.可采的薄矿层(厚度小于四五米),每层平均采取率一般不得低于75%。 厚度较大的矿层,从矿层与顶板交界处开始,依次每五或十米矿层的平均采取率一般不得低于75%。 3.某些情况下,岩层、矿层的平均采取率需要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以及某些孔段的岩层需要分层计算采取率时,按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可在设计中提出具体指标。 4.岩(矿)心采取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岩(矿)心采取率 100 式中的进尺和岩(矿)心长度,系指在固体岩(矿)层中的实际进尺和取出的岩(矿)心长度,除设计要求外,不包括废矿坑、空洞、表面覆盖物、浮土层、流砂层的进尺及取出物。 5.由机台负责将岩心清洗干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