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省赛操作办法为进一步落实第六届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省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操作办法。一、参赛对象、名额分配及评委推荐。1.参赛对象为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在编在岗的中青年优秀班主任。为给更多班主任提供比赛机会,凡参加过历届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决赛的选手不再参加本次比赛。2.每个市选拔推荐6名选手参加省赛,其中小学组2名,初中组2名,高中组2名;广德、宿松两个省管县每县推荐3名选手参赛,其中小学组1名,初中组1名,高中组1名。参赛选手由各市选拔决定,适当考虑男女性别比例。3.每个市参赛队需配备领队1名,负责与省赛组委会联络,协调相关工作,确保赛事顺利进行。4.每个市遴选推荐评委2名,省直管县推荐1名,充实省赛评委库。二、比赛内容和形式比赛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权重50%)要求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方案设计和相关基础知识题。活动方案设计要体现活动过程的教育性和完整性,一般包括题目、署名(市县+学校+年级+班级+执教者)、教育背景、教育目标、活动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