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文学翻译 茅盾1954年在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为发展文学翻译事业和提高翻译质量而奋斗中指出,文学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文学翻译必须是文学。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本章在此仅从最基本的几个方面做简要说明,即:文学翻译的标准,文学翻译的过程,文学翻译的语言艺术,以及文学翻译的基本功。一、文学翻译的标准 许多翻译家在讨论翻译标准时指出,翻译必须兼顾两面,即忠实与通顺。而对于文学翻译来说,仅仅忠实与通顺还很不够。因为文学作品是用语言创造的艺术,它不单单是事物的概念和情节的记叙,更具有能够吸引读者的艺术形象和艺术意境。因此,文学作品的翻译必须和原作一样,具备文学所有的各种功能和持性,即在一般地传递信息和完成交际任务之外还要完成诸如审美功能、教育感化功能等多种功能。这就是说,在翻译文学作品时。不仅要再现原作的思想内容,而且要再现原作的艺术意境,尽可能彻底地保留原作的美学价值。 文学作品中,在可以实际把握的语言文字背后,还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