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成品保护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1.成品保护制度总述1.1.1、制定成品保护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保证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达到降低成本及减少专业之间破坏造成的返工,保障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实现。1.1.2、根据以往工程的经验,谁施工谁将对现场成品保护负责,同时制定完善的成品保护和工序交接制度,来达到成品保护之目的。制定工程专项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报主承包商和监理审批。1.1.3、成品保护制度遵循的总的原则是:承包人须负责各自的施工成品和半成品保护、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须保护上一道工序的成品、区域成品交接制度。1.2.组织管理措施1.2.1、成立以项目工程部经理为组长的成品保护小组,成员成组包括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质量部和物资部的有关人员,现场设专职成品保护队。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1.2.2、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施工安装产品保护程序。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明确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