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第一节 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一、农民工管理制度(一)管理机制项目部作业队对所属农民工负全部劳务雇佣关系责任,项目部成立农民工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协助、监督作业队进行农民工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劳务承包单位应及时上报所属农民工包括劳务合同、身份信息、工种、薪资标准、特种作业证件等在内所有项目部要求上报资料。没有带身份证的工人要及时联系,把身份证通过邮寄等方式拿到手。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项目部要求施工队对没有身份证的农民工清退出场。(二)管理办法1、工作内容、时间:农民工根据施工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按照工程进度、施工需要,作业队与农民工自行制定工作时间。2、劳动报酬:作业队与所属农民工根据了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岗位、时间等共同协商确定薪资标准。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作业队在项目部指导、协助下,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农民工必须经过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及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作业队在项目部指导、协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