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县人民法院 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 录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八、专业名词解释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1涉县人民法院 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涉县财政局关于涉县人民法院 2017 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涉县人民法院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2、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二)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三)依法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四)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办理上级领导机关或监督机关要求上报结果的案件。2(五)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六)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七)负责与指导全院与基层人民法庭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八)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
3、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九)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涉县人民法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经费来源由县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资金拨付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法警大队等 11 个庭室,下属城关、西达、井店、索堡、河南店、西戌六个基层法庭(基层法庭无财务,由院机关统一核算);涉县法院行政编制 91 人,现实有正式干警 78 人。单位配备财务工作人员 2 名。34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2017 年涉县法院
4、预算总收入为 1563.62 万元,较 2016 年预算增加 190.39 万元,增长0.12%。其中:行政运行收入 752.94 万元,其他法院支出 572.5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14 万元。支出合计为 1563.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97.77 万元,行政运行支出 686.6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1.14 万元。项目支出 638.85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 66.31 万元和其他法院支出 572.54 万元。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 年涉县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共 897.77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527.0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8
5、9 万元,其中:办公费用 71.76 万元,水费 2 万元,电费 5 万元,邮电费 1 万元,物业管理费 7 万元,差旅费 2 万元,维修费 3.28 万元,会议费 2.24 万元,公务接待费 0.95 万元,工会经费 6.33 万元,福利费 0.1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 万元,其他交通费 43.8 万元,其他支出 1.3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9.86 万元。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 年,我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13.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6 年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2016 年公务用车购置费
6、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 8 万元,2016 年为 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 万元;公务接待费 1.5 万元,2016 年为 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5 万元;会议费为 4 万元。三公经费比去年下降的原因为公5务用车改革后,我院全面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开支及管理所至。我单位无其他预算。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实现本年度发展规划目标(1)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大局水平。紧紧围绕全县抢抓机遇、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主题主线,妥善审理经济转型。县法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
7、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推进司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为全县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重视涉民生案件和群体性纠纷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曝光力度,严厉打击“老赖”。(2)努力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充分运用繁简分流、简易程序、专业化审判等多种措施,提高审判质效。创新完善便民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增强诉讼
8、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革立案工作,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当事人的诉权依法及时行使;改革执行工作,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作配合,逐步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开展巡回审判,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便利。6(3)努力提高司法公开水平。建立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依法上网公开,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法院信息,以公开倒逼审判质效的提升;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全面整合升级诉讼服务大厅、电子印章、12368 热线功能等实现诉讼案件从立案、审理、裁判到执行全程网上运行,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提供服务;发扬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
9、民陪审员作用;健全司法与民意沟通互动机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全面及时的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正义。(4)努力提高法官队伍建设水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对党忠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热情关怀和严格管理相结合,激励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查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公正廉洁司法。(5)努力落实司法改革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继续推进审执分离、诉
10、访分离、轻刑快审等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改革中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干警想得通、方向明、干劲足、行动快,确保法院队伍稳定、审执任务质效双升,绝不因改革影响队伍士气,影响法院各项工作的完成。7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161 涉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评价标准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绩效指标 优 良 中 差案件审判管理和执行 638.85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做好审判管理工作。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我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1、。案件结案率结案时间案件审判638.85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案件调解率执行案件执结率案件判决执行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执行案件执结时间8161 涉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职责活动 年度预 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 标 评价标准优 良 中 差及委托执行案件。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审判
12、执行工作,包括:案件信息管理、案件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势分析等。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促进审判质效、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审判程序合规率司法技术辅助开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对审判工作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组织专家审核等。为案件审判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办案质量。 工作完成率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完成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涉法涉诉完成涉法涉诉类上访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做好“
13、两会”、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接待分流越级上访人保障信访工作正常进行,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信访受理满意度,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信访案件结案率9161 涉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职责活动 年度预 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 标 评价标准优 良 中 差员、协助处理到上级法院的集体访和闹访人员的稳控遣返工作。稳控工作。司法救助数量司法救助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资助。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切实保护民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以人为本,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息诉罢访率国家赔偿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主要工作包括调查、取证,审理。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结案率法院事务管理 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综合业务管理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外宣传以及舆论引导,树立法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