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苏仙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一节 规划目的 .1第二节 规划范围及期限 .1第三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 .2第一节 区域概况 .2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2第三节 土地利用潜力 .3第三章 土地利用形势与战略 .3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3第二节 土地利用形势 .3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 .4第四章 土地利用目标 .5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5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5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6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6第五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目标 .6第五
2、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7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8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8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8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8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 .9第四节 城镇建设用地区 .9第五节 村镇建设用地区 .9六、独立工矿区 .9第七章 土地利用优化布局 .10第一节 建设用地布局 .10第二节 农用地布局 .10第三节 生态用地优化布局 .10第八章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11第一节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治理 .11第二节 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11第三节 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与压覆矿产资源 .11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点工
3、程 .12第一节 交通基础设施 .12第二节 能源水利基础设施 .12第三节 旅游设施 .12第四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2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第一节 行政管理措施 .13第二节 技术与经济保障措施 .13第三节 社会保障措施 .13附表 1:苏仙区 2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15附表 2:苏仙各乡镇 2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16附表 3:苏仙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17附表 4:苏仙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18附表 5:苏仙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表 .19附表 6:苏仙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表 .20附表 7:苏仙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表 .21附表 8:苏仙区新增各
4、项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 .22附表 9:苏仙区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23附表 10:苏仙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24附表 11:苏仙区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划表 .261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确定规划期内苏仙区土地利用战略、主要目标和任务,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规划成 为苏仙区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成为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第二节 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范围为苏仙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 包括 17 个乡镇和 2 个办事处,土地总面积 134372.00 公顷。规划以 2005 年
5、为基期年,期限为 20062020 年,2010 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目标年。第三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一、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紧紧抓住国家 “两型社会建 设” 的重要战略机遇, 围绕建 设产业转移承接基地,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坚持“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促进苏仙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数量与
6、质量保护并重;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将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全面管护转变。2、强化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促进重点区域加快发展;统筹区域、城乡土地利用,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缩减城 乡差距,协调行业矛盾,均衡区际利益。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生态安全建设,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人地系统的和谐发展。2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第一节 区域概况苏仙区位于湖南省南部郴州市中部,湘江支流耒水河中游,坐标位于东经 1241,北纬 252
7、5。苏仙区北瞻衡岳,南恃五岭, 东界罗宵,地形南高北低,由南向北倾斜,是郴州市政治、 经济、文化 发展中心。全区土地总面积 1343.71 平方公里,2005 年末总人口 34.56 万人,现辖 8 镇 9 乡 2 个街道办事处,170 个行政村,62 个居委会。全区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 岗地、平原、水域兼有,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其中山地占 54.23%,丘陵占 18%。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境内成土母岩多种多样,变质岩、紫 红色砂岩、花岗岩、第四纪红土、石灰岩五类母岩所占的百分比依次为:27.97%、20.60%、18.31%、 20.64%、12.48% 。区
8、内植被具有典型的中亚热带绿阔叶林特征,有木本植物 82 科,222 属,503 种,植被覆盖度在 85%以上。苏仙区是享誉世界的“有色金属之乡”,现已探明的有色金属有 7 类 50多个品种,已探明的矿产 18 处,其中特大型 4 处,其中柿竹园有色金属矿被国际地质界誉为“世界有色金属博物馆” 。 域内交通便利,京广复线、107 国道、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南北;郴三铁路、1813 省道、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横贯东西。全区总人口 35.0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7.32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9.46%。2005 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52.04 亿元,人均 13825 元。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取得进展,三次 产
9、业结构比例为 10.9:52.3:36.8。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苏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现状确认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 134372.00公顷,其中 农用地 122883.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91.45%;、建设用地 8067.4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6.00%;未利用地 3420.70 公顷 ,占土地 总面积 2.55%;森林覆盖率60.70%、土地利用率 97.45%。农用地中,耕地 17402.00 公顷(其中基本农田 16657.80 公顷)、园地 5417.50 公顷、林地 88464.90 公顷、牧草地 3922.60 公顷、其他农用地 7676.
10、90 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 5928.80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 1609.50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529.10 公顷。二、土地利用特点1、农用地比重大。 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 91.45%,其中林地占 65.84%,自然保护区面积 106.73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7.94%。2、耕地、建设用地分布相对集中。全区耕地主要分布在北部的廖王坪乡、栖凤渡镇、太平 乡、五里牌镇,中 东部郴资桂一带 的白露塘镇、塘溪乡,南部的坳上镇、良田镇。建 设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郴资桂沿线的白鹿洞镇、白露塘镇。3、人均耕地少。2005 年人均耕地仅 0.0625 公顷,临近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人均耕地警
11、戒线(0.053 公顷)。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耕地数量和质量均呈下降趋势随着人口的增长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建设用地对耕地的需求逐年增长,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灾毁、矿山采选治压占、损毁和污染耕地的情况较多,加之重用轻养,耕地 质量呈下降趋势。2、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用地较粗放32005 年,全区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 145.00 平方米。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规模小,村内空闲地较多,用地较粗放,缺乏 统一 规划。3、局部土地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破坏局部地区土地受自然灾毁、水土流失或采矿污染较严重,土地生态系统受到一定破坏。第三节 土地利用潜力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潜力全区通过土地开发整理
12、可增加耕地 1527.00 公顷。土地整理可新增耕地 357.00公顷;村庄待整理区面积 1097.00 公顷,经整理可新增耕地 230.00 公顷;土地复垦面积 270.00 公顷,经复垦后可新增耕地 110.00 公顷;土地开发面积 971.00 公顷,经开发后可新增耕地 830.00 公顷。二、中低效土地改造潜力全区待整理的低产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等四低资源共 7649.55 公顷,其中低产耕地 2591.28 公顷、低产园地 367.23 公顷、低产林地 35342 公顷、低产水面473.90 公顷。三、集约节约用地潜力全区现状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 145.15m2/人,且农居地现状
13、分散。通过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推行村庄整理、实施“空心村 ”整治与移民建镇,适当降低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可提供村庄整理潜力约 960.00 公顷。村庄整理潜力在区域内各乡镇均有分布。第三章 土地利用形势与战略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至 2020 年,全区人口 55.0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38.46 万人,城镇化水平69.9%,GDP 为 2565421 万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形势1、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不断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更加突出规划期间,正值郴州市城镇化和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城乡统筹、 “中部崛起”和“湘南大开发 ”战略的实 施,基 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14、推进,旅游业的发展都需占用大量土地。苏仙区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2、建设占用和耕地保护矛盾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严峻要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需要占用土地。由于受地形地貌限制,形成了优质耕地资源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域布局在地域空间上的耦合,全区历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率高达 60%。为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又不宜对未利用地过度垦殖,建设占用和环境保护双重压力,使苏仙区未来的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3、局部地区土地生态环境恶化,保护和治理任务繁重苏仙区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开发点多面广,矿山企业多、小、散,资源破坏、资源利用率低的状况尚未改善;无证、无序探矿
15、采矿情况仍然存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机制仍不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治理任务繁重。4、土地利用低效粗放与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矛盾突出,转变利用模式和管理方式4的要求极为迫切城镇建设偏重外延扩张,工业用地粗放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空心村、闲散地大量存在。建设用地的低效、粗放利用与保护资源 保 障 发 展 矛 盾 突 出 ,转 变 土 地 利 用 模 式 和 管 理方 式 的 要 求 极 为 迫 切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机遇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需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战略的高度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统筹保护耕地与保障
16、发展,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以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进一步增强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1、保护优质耕地,建设优质高效商品粮基地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合理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加强基本 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行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增强科技、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2、统筹安排产业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统筹安排产业用地,合理引导产业用地开发时序,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新材料
17、及能源业、 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旅游等重点行业用地;合理引导产业用地空间布局,以有色金属工业园、苏仙区工业园等园区为中心,引导工业向开发园区集中,严格规范产业用地定额标准,提高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3、构建生态屏障,建 设生态型城市加强飞天山、苏仙岭、王仙岭、五盖山林 场及河流水域沿岸的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屏障。城区及扩展边界区范围内合理划定保留充足的山地、水体,构建宜居的生态环境。4、科学整合、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科学整合旅游资源,努力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布局规范合理的旅游产业。加大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力度,在风景区有序实施生态移民,把减少生态脆弱地区人口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
18、。5第四章 土地利用目标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耕地保护稳定耕地保有量,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占一补 一” 制度, 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至 2010 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3990.00 公顷;至 2020 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3923.00 公顷。2006 年至 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871.84 公顷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 673.00 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规划期内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13400.00 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一、建设总规模控制目标至
19、2010 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9188.40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1121.00 公顷;至 2020 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1526.40 公顷以内,较 2005年净增 3459.00 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5905.26 公顷以内、农用地转用控制在 5019.47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871.84 公顷以内。二、城乡建设用地至 2010 年 ,全 区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在 6608.80 公 顷 以 内 ,较 2005 年 净 增 680.00公 顷 ;至 2020 年 ,全 区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在 7652
20、.80 公 顷 以 内 ,较 2005 年 净 增 1724.00公 顷 。1、城市用地至 2010 年,全区城市用地控制在 2149.70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690.00 公顷;至 2020 年,全区城市用地控制在 3811.99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2352.29 公顷;划定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区 1920.42 公顷。2、建制镇用地至 2010 年,全区建制镇用地控制在 303.40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75.00 公顷;至 2020 年,全区建制镇用地控制在 448.55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220.15 公顷。3、农村居民点用地引导农民集
21、中建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农民出村进城,重点发展中心镇、中心村;支持农民建设多层住宅,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重点整治 “空心村”。至 2010 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2379.60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减190.00 公顷。至 2020 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1441.57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减 1128.03 公顷。4、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至 2010 年,全区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 1776.10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105.00 公顷;至 2020 年,全区采矿用地控制在 1950.69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279.59 公
22、顷。三、交通水利用地至 2010 年,全区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 2025.50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416.00 公顷;至 2020 年,全区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 3151.04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1541.54 公顷。6四、其他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军事、文物古迹保护、风景名胜、墓葬等用地。至 2010 年 全 区 其 他 建设 用 地 控 制 在 554.10 公 顷 ,较 2005 年 净 增 25.00 公 顷 ;至 2020 年 全 区 其 他 建 设 用 地控 制 在 722.56 公 顷 ,较 2005 年 净 增 193.46 公 顷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
23、标一、土地整理与土地开发优先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对宜农荒草地、滩涂及其他宜农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增加农 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新增耕地不少于 673.00 公顷。二、村庄整理规划期内,鼓励以先易后难为原则,在全区农村居民点范围内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展村庄整理。通过村庄整理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597.13 公顷,减少的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整理 恢 复 为 农 用 地 ,条 件 允 许 的 优 先 恢 复 为 耕 地 。三、土地复垦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复垦减少工矿废弃地 453.21 公顷。减少的工矿废弃地主要恢复为生态用地或园地、林地,条件优良的地块可优先恢复为耕
24、地。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目标一、城市永久保护生态绿地至 2020 年,苏仙区城市规划圈范围内永久保留绿地面积不低于 392.00 公顷。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至 2020 年,矿山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 80%以上。三、水土流失及灾毁治理规划期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 90%以上,灾毁耕地复垦率达 95%以上。四、生态保护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是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重点保护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苏仙岭、王仙岭、五盖山、宝安岭六寨沟、大头垄水库、高峰水库。规划期间对 39800.00 公顷生态公益林(国家级 30120.00 公顷、省级 9687.00 公顷
25、)进行重点保护。第五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目标一、万元 GDP 占用土地指标规划期内,万元 GDP 占用土地指标由 2005 年 0.323 公顷/万元减少至 2020 年0.0524 公顷/万元;万元 GDP 占用建设用地指标由 2005 年 0.0194 公顷/ 万元减少至2020 年 0.0045 公顷/万元。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期内,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53.00 平方米以内。7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20062010 年全区农用地净减 786.00 公顷,至 2010 年为 122097.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0.87%;20062020 年
26、全区农 用地净减 2882.16 公顷,至 2020 年面积为 120001.7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89.30%。一、耕地至 2010 年全区耕地面积为 17002.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66%,较 2005年净减 380.00 公顷;至 2020 年耕地面积为 15974.0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12.67%,较 2005 年净减 1639.93 公顷。二、园地至 2010 年全区园地面积为 5251.5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91%,较 2005 年净减 166.00 公顷;至 2020 年园地面积为 4977.3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3.70%,较2005 年净
27、减 440.11 公顷。三、林地至 2010 年全区林地面积为 88349.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5.75%,较 2005年净减 115.00 公顷;至 2020 年林地面积为 88056.3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65.53%,较 2005 年净减 408.59 公顷。四、牧草地至 2010 年全区牧草地面积为 3825.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5%,较 2005年净减 97.00 公顷;至 2020 年牧草地面积为 3553.2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2.64%,较 2005 年净减 369.38 公顷。五、其他农用地至 2010 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7648.90
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69%,较2005 年净减 28.00 公顷;至 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7211.6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37%,较 2005 年净减 465.24 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至 2010 年为 9188.4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84%,较 2005 年净增 1121.00 公顷;至 2020 年为 11526.4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8.58%,较 2005 年净增 3459.00 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至 2010 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6608.80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680.00公顷;至 2020 年城乡建设
29、用地控制在 7652.80 公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1724.00 公顷。其中:1、城市至 2010 年全区城市用地控制在 2149.70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1.60%,较2005 年净增 690.00 公顷;至 2020 年城市用地控制在 3811.99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2.84%,较 2005 年净增 2352.29 公顷 。2、建制镇至 2010 年全区建制镇用地控制在 303.40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0.23%,较 2005 年净增 75.00 公顷;至 2020 年建制镇用地控制在 448.55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0.33%,较 2005 年
30、净增 220.15 公顷 。83、农村居民点至 2010 年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2379.60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 1.77%,较 2005 年净减 190.00 公顷;至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1441.57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 1.07%,较 2005 年净减 1128.03 公顷。4、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至 2010 年全区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 1776.10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1.32%,较 2005 年净增 105.00 公顷;至 2020 年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1950.69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1.45%,较 2005 年净增 279.
31、59 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至 2010 年全区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控制在 2025.50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1.51%,较 2005 年净增 416 公顷;至 2020 年交通水利 设施用地控制在 3151.04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2.35%,较 2005 年净 增 1541.54 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至 2010 年全区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 554.10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0.41%,较 2005 年净增 25.00;至 2020 年其他建 设用地控制在 722.56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0.54%,较 2005 年净增 193.46 公顷。 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32、至 2010 年全区未利用地面积为 3085.7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30%,较 2005年净减 335.00 公顷;至 2020 年未利用地面积为 2843.8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12%,较 2005 年净减 576.84 公顷。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本区总面积 16020.00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1.92%,区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13400.00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 田水利、 农 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本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1、鼓励在本区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
33、、农田水利、农 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2、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4、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本区总面积 12704.48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9.45%。区内土地主要用作一般耕地、园地、草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 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本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1、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应当进行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3、未经依法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