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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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实施细则第一部分 综合考评的形式第一条 综合考评采取定量计分、定性评分、外加奖罚分的形式进行,其中定量计分与定性评分为基本分,两者加权后满分为 100 分。奖罚分在基本分上加减。第二部分 综合考评的方法第二条 综合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对上一学期的考评。第三条 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人数不得少于本班人数的 1/3,有女生的班级必须有女生代表。考评小组对每个同学的德、智、体及奖罚得分分别核算,并按权重求和,所得分值即为该生该学期的综合考评分。第四条 综合考评各项成绩必须经各年级辅导员审核

2、后,在班内公示,每位同学核对无异议签名确认后,学院于第三周公示所有班级综合考评结果。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每个学期综合考评分累加,即为该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考评分。第三部分 综合考评计算办法第六条 智育成绩计算方法:1、百分制成绩按原分值计算。五级制课程考核成绩换算标准: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0。二级制课程考核成绩换算标准:合格:60;不合格0。2、将每门课程成绩乘以该课程学分数相加后除以总学分数,乘以 70%即为智育成绩。(C1F1+ C2F2+CnFn)/( F1+F2+Fn)X70%(C 为课程成绩,F 为课程学分)。3、通识教育选修课、公选课、重修课、第二专业课成

3、绩不计入智育成绩,专业选修课计入智育成绩,缓考课程待缓考成绩公布后计入总成绩。第七条 体育成绩计算方法一、二年级按体育课实际成绩乘以 10%折算,三、四年级按 10 分算。第八条 德育成绩计算方法1、此项评分要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级导师和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三分2之一)负责计算,经确认无异议后公示,直接记入综合考评总分。评分包括思想品德(15)、组织纪律(15)、集体观念(15)、劳动卫生(10)、文明礼貌(15)、诚实守信(15)、公益活动(15)等七项,合计满分为 100 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本班最高与最低分差不得高于 10 分)乘以 20%计入考评总分。

4、2、考试作弊、打架斗殴、恶意欠费、奖助学金评选造假等情况一次扣减 5 分(扣分基数为班级同学打分后乘以 20%的分数),德育分数低于 14 分者不得参与各类评优。第九条 奖罚分1、奖罚分依据统一标准计入综合考评分。2、奖分上限 5 分,加分后综合测评名次与学习成绩名次相差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5%;罚分无下限。3、奖罚分标准详见附表。4、学术科技活动包括省、校、院组织的英语、数学、计算机等各类学习及知识竞赛,创业大赛、科技作品大赛等各种科技竞赛及论文交流获奖等。5、文体活动包括校、院组织的文艺汇演、演讲、朗诵、辩论赛、征文、书画比赛等各类文艺活动,运动会、越野赛、各种球类等体育比赛以及学生会、社

5、团等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6、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校、院系统一组织的实践活动。7、学生干部加分按照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干部浮动量化加分办法执行。8、普通同学加分参照新闻中心成员满工作量后的加分办法。9、本办法中未涉及但确有加减分必要的项目由团总支审核后酌情加减。第十条 学年综合两个学期成绩相加即为学年综合总成绩。第四部分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 0 一五年三月 3附表:附表 1、综合考评获奖加分标准:项目 等 级 国家级 省 级 校 级 院 级一 4 2 1 0.8二 3 1.5 0.8 0.5三 2 1 0.5 0.3学术科技竞赛 优秀1

6、 0.5 0.3 0.1一 2 1.5 0.5 0.4二 1.5 1 0.4 0.3三 1 0.8 0.3 0.2文体活动 优秀 0.8 0.5 0.2 0.1一 1.5 1 0.8二 1 0.8 0.5实践报告三 0.8 0.5 0.3优秀团队负责人 1 0.8 0.6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成员 0.6 0.5 0.3先进个人 2 1 0.8 0.5备注:1、若一人在同次活动中获多项奖,记一个最高分,不重复加分。2、国家级、省级奖项是指学校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且由国家、省党政机关部门盖章的活动,其他各协会、机构举办的活动均不予以加分。3、校级活动认定以校团委、学生处等校级职能部门盖章为准;院级活动获

7、奖以团总支盖章为准。4、凡是学校统一划分名额产生的先进个人均不加分。5、发表 SCI 论文,个人独立完成加 4 分,第 1-3 作者分别加 3、2、1 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人独立完成加 3 分,第 1-3 作者分别加 2、1、0.5 分;普通期刊第 1-3 作者分别加 1、0.5、0.2 分。没有正式刊号及第四作者(含)以后不加分。6、各级研究立项结项后,项目负责人参照同级别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加分,项目组成员按照负责人的 50%加分;参与教师立项的参照同级别学术科技竞赛二等奖的 50%加分;4获奖的按照奖项额外加分。7、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按照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一、二、三等

8、奖加分,位次参照 SCI 论文加分办法。8、学院统一组织的类似校运会仪仗队、健美操、合唱团、排球赛等需要集体付出长期时间和精力准备的活动成员统一加 0.5 分。9、院迎新晚会、毕业生晚会演员加 0.3 分。附表 2:学生干部职务加分标准项目 组 织 职 务主席 副主席 部长 副部长 干事院学生会0-1.6 0-1.4 0-1.2 0-0.8 0-0.5主席 副主席 部长 副部长 干事院社联0-1.4 0-1.2 0-1 0-0.6 0-0.5会长 副会长 部长 副部长 干事院社团0-1.2 0-0.8 0-0.6 0-0.5 0-0.3班长 团支书 舍长班级0-1.5 0-1.5 0-1.2学

9、生干部辅导员助理 1.4注:1、校学生会干部比同级别院学生会干部多加 0.1 分。2、其他由学校各部门牵头成立的学生组织按照院社联干部标准加分。3、楼长、层长分别按照社团部长、干事标准加分。4、其他学院社团干部不加分。附表 3:宣传报道加分标准1、宣传报道加分仅限署名单位为生命科学学院的各类稿件。2、凡在校级及以上官方纸质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加 0.2 分,官方网络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加 0.1 分。2、署名为多位作者的只计前两位,第一作者计 60%,第二作者计 40%。附表 4、综合考评罚分标准:处分级别等 级 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扣分 0.5 1 3 5 8卫生罚分 参照生命科学学院宿舍管理细则执行其他罚 考勤 参照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考勤办法执5行分事项综合考评、奖助评选等弄虚作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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