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证明编号: 省、 市、 县信用社(行):同学是我院 系 专业 级在籍学生,学号为 ,身份证号为 ,该生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励志奖学金。因家庭经济困难,该生及其贷款合伙人(家长)向家庭所在地经办信用社(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该生学费标准为 5000 元/年,住宿费标准为 500 元/年。如贵社(行)准予贷款,请将贷款汇至我院财务处。学校账户名: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开户行: 工商银行石家庄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 0402021609300277667联系电话:0311-85323839(财务处) 85323896(资助中心)(汇款时请注明学生姓名、学号、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等明细。)特此证明,并对贵社(行)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 月 日2014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证明登记表系别:(盖章有效)注:1、证明信盖章由各系到学生处统一办理,并交此表留存。2、证明编号方法:土木系:2013T001、.;汽车系:2013Q001、.;电信系:2013D001、.;运管系:序号 姓名 学号 身份证号 专业班级 生源市县 证明编号 备注2013Y001、.;经管系:2013J001、.;粮工系:2013L001、.;航海分院:2013H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