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1986年10月10日)为纠正社会用字混乱,便于群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囉”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复”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覆。在第二表“罗”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囉,“囉”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啰”。“瞭”字读“li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此外,对第一表“余餘”的脚注内容作了补充,第三表“讠”下偏旁类推字“雠”字加了脚注。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废止。我们要求社会用字以简化字总表为标准:凡是在简化字总表中已经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应该用简化字而不用繁体字;凡是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简化字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简体字,都是不规范的简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