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办公室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一、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场地及其设施,在 双方自愿 的状态下甲方租给乙方作为 办公 使用。二、租赁期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租金及保证金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零 元整(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3.2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 3 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季度 号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应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该滞纳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四、费用承担: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的物业费由 乙方 承担;4.2电话、宽带费、电视费、车位费由乙方按规定支付;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5.2甲方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