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2017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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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嵩 县 2017 年 闫 庄 镇 扶 贫 产 业 园 建 设 工 程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招标编号:G2017-0206ZF招 标 人(盖章):嵩县闫庄镇乡人民政府 代 理 人(盖章):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七年十一月 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0 页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第三章 工程概况及总则 .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0第五章 谈判 .17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

2、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1 页第 1 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已由嵩购通【部门】2017-11-296 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现委托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2、项目地点:嵩县闫庄镇;3、招标编号:G2017-0206ZF4、项目编号:JKZBLY-17153-SG;5、投资规模:约 143.84 万元;6、资金来源

3、:财政资金+自筹7、工 期: 30 日历天;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1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

4、职称;5、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6、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7、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10、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四、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5、 8:3012:00 时,下午 14:3018: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报名受理大厅;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2 页3、招标文件的获取:(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售后不退。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4.1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 号),投标报名企业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6、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站截图)。4.2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的连续社保证明、企业 2016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 2017 年以来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声明函(须如实反映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4.3 投标企业 2014

7、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 150 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 1 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 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

8、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地址:嵩县闫庄镇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868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洛阳经济开发区长夏门街 32 号 863 创智广场 1 幢 2318 室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96863 2017 年 11 月 23 日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3 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地址:嵩县

9、闫庄镇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86855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长夏门街 32 号 863 创智广场 1 幢 2316 室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968631.1.4 项目名称 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1.1.5 建设地点 嵩县境内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1.2.3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1.2.4 招标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1.3.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

10、验收备案标准1.3.4 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 标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6、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11、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7、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4 页标公告发布之日);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领取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报送招标人(当日不答疑现场问题)。1.10.3 招标人书

12、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之日 3 日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 料 施 工 图 纸 、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答 疑 、 通 知 、 补 充 文 件 等 相 关 资 料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谈判文 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之日 3 日前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 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谈判文件澄清问题后 24 小时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 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谈判文件修改问题后 24 小时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的形式:采用转账形式保证金的金额:人民

13、币壹万伍仟整(¥15000.00 元)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03日18:00时之前(以到账时间、到账金额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银行帐户。(逾期不予接受其投标,转账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户名: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 1597 1100 5020 974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行(由于保证金金额较小,利息不再退还。)备注:投标人因自己未能准确填写附言栏招标编号及标段名称而造成银行无法准确对账的,继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均属无效缴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嵩县 201

14、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5 页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接收现场查验保证金到账核对。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14 年以来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4 年以来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本谈判文件须知和谈判文件格式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全姓名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行政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3.7.4 谈判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和一套电子版(U 盘)3.7.5 装订

15、要求 胶装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名称: 工程谈判文件在 2017 年 12 月 04 日下午 15:00 时前不得开启4.2.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年 12 月 04 日下午 15:00 时整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谈判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年 12 月 04 日下午 15:00 时整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5.4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和监督人共同查验开标顺序:按递交标书时间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

16、专家 2 人;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报价高低,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工程招标实行招标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控制价:1438420.68 元。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最新相关规定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3、如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谈判失败的,本次招投标相关费用从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4、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

17、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6 页第三章 工程概况及总则3.1 总则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3.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本招标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3.3.1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3.2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 投标人资格要求3.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本次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3.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嵩县 201

19、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7 页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9 踏勘现场3.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3.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的情况作为编制谈判文件的参考依据,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

20、和决策负责。3.10 投标预备会3.10.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3.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3.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3.11 分包不允许分包。3.12 偏离本工程不允许偏离。3.13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13.1 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 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13.2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一、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嵩县 2017 年闫庄镇扶贫产业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8 页二、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划支。中标人应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价的 2%)。如经调查发现投标人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并予以相应惩罚。3.14 工程款支付以发包方和中标方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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