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沟回填技术及现场管理要求一、管沟开挖1、 管沟内的管道应敷设在承载能力达到管道基础支承强度要求的原状土地基或经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基上。2、 管沟底部遇有废旧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在清除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150mm的砂土,且平整夯实。3、 对岩石基础,应铺垫厚度不小于150mm的砂层,具体厚度以设计为准。4、 当沟槽内有地下水时,必须将地下水降至槽底以下不小于500mm,做到干槽施工。当降水不力、地基被扰动时,应进行地基处理(与设计院协商处理),达到要求的承载力。5、 机械开挖管沟至基础标高以上20cm时,应停止开挖由人工开挖修整至设计标高,严禁超挖扰动原状土。二、管沟基础验收管沟开挖完成后,应会同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对管沟基础的基底标高、基础情况、基础密实度进行验收,并形成三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管道安装施工。1、 管沟基底标高满足设计要求。(现场实测)2、 管沟基础内无积水、无杂物。(现场勘察)3、 特殊地质管沟基础处理后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是压实系数不低于0.95。(取样送检)三、管道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