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桐乡市洲泉镇交通管理站2018年度洲泉镇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增设工程施工招标文 件嘉兴求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2018年度洲泉镇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增设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 桐乡市洲泉镇交通管理站(盖单位章)招标代理人:嘉兴求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8 年 5 月 日3目 录目 录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7第六章 图纸 .4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4第一章 招标公告桐乡市洲泉镇交通管理站(建设单位) 的 2018年度洲泉镇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增设工程 ,经 洲招(
2、 2018)35 号 批准,建设地点在 桐乡市洲泉镇 ,计划投资 45万元,工期要求 2019 年 1月 31日前完成。该工程的招标申请已得到 洲泉镇人民政府 批准,现通过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招标范围:安全设施增设施工。二、工程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 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六、联系方式:桐乡市洲泉镇交通管理
3、站 0573-89392177 桐乡市洲泉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89392137嘉兴求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573-88622772 /772840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桐乡市洲泉镇交通管理站地址:桐乡市洲泉镇联系人:茅站长电话:0573-89392177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嘉兴求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 55号商会大厦 B座 10楼联系人:钟敏燕电话
4、:0573-886227721.1.4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洲泉镇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增设工程1.1.5 建设地点 桐乡市洲泉镇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业主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安全设施增设施工1.3.2 计划工期 2019年 1月 31日前完工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财务要求:无业绩要求:无其他要求:无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日
5、 5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提出,传真至 0573-88115102,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逾期视为无疑问。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 3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6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答疑纪要(如有)、补充通知(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 5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提出,传真至 0573-88115102,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逾期视为无疑问。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6 月 1 日 14 时 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
6、间 /2.22.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对 2.2、2.3 款补充:1、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统一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发放书面的澄清或修改。3.1 投标文件的组成第 3.1项修改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含资格审查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投标人应评审小组要求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补正3.2 投
7、标报价第 3.2.1项细化为:本工程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 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 45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7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天3.4.1 投标保证金1、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 元整(大写:捌仟元整)3、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递交方式:必须是银行汇票或者银行本票形式,且开票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并写明开票时间以及收款人,票据的到期日至少应为投标截止日期的后一个工作日,否则将拒收。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招标人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议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交纳账户名称:嘉兴求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嘉兴银行桐乡支行帐号:903101201900032156联系电话:0573-886226133.5 资格审查资料第 3.5.1项细化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 3.5.2项:不要求第 3.5.3项:不要求第 3.5.4项:不要求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注明签字或盖章的必须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
9、,副本二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6.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投标文件不得使用活页夹等可随意拆换的方式装订。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第 4.1.1项更改为:本工程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正副本一起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桐乡市洲泉镇交通管理站8(标记) 2018 年度洲泉镇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增设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 4.2.1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 4.2.1项后补充: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本章第 4.2.2项规定的地址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
10、人身份证(如是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具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2018 年 1月、2018 年 2月、2018年 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以上各项由工作人员现场验证,如有一项不符合,投标文件将拒收。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洲泉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东开标室(洲泉镇中洲路 8号)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4.2.4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 4.2.4项更改为: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要求投标人在标函接收单上签字确认。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洲泉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东开标室(洲泉镇中洲路
11、 8号)5.2 开标程序第 5.2款更改为(1)验证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记情况、授权情况等;(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验证结果;(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先送达后开启的原则);(6)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7)开启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由评审小组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9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9)推荐中标候选人(10)开标结束。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 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招标人将中标
12、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 3个工作日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5%履约担保的形式:接受银行转账、现金支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 5日前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单位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单位参考,对投标单位无任何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
13、机构)也不承担任何责任。10.3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提供的电子版文件如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文件为准。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2 本招标
14、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
15、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