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1 -温江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评报批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5101152018000033 号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1 月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2 -目 录第一章
2、磋商邀请3第二章 磋商须知6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5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7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28第九章 评审方法40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8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采购人)委托,拟对
3、温江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评报批修编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5101152018000033 2.采购项目名称:温江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评报批修编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 40 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
4、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响应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4 -()相关版块查询,并将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本信用查询的
5、,按失信行为处理。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
6、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7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
7、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11 日 14: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 年 2 月 11 日 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四川坤阳工程管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
8、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5 -理咨询有限公司)。十二、联系方式采 购 人: 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 16 号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2633378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室邮 编:611630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7872712018 年 1 月 30 日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9、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 量和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2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4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4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
10、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
11、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12、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XX%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
14、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 磋商保证金1.金额:捌仟元整。(8000 元)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001300000584781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锦江工业园支行3.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5 日下午 17:00 分(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应
15、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必须确保在交款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指定账户间为准)。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并按要求附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交。注:转款凭证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付款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9 履约保证金金额:XX元(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采购人提供。开 户 行: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86787271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86787271 12 成交通
16、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28-86787271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14 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 系 人:陈
17、先生联系电话:028-86787271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号邮政编码:610063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15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 系 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28-82727142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一号楼1楼邮政编码:61113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
18、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备案。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人为本 诚取信 和增效 利共享地址:成都市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号电话:028-86787271 邮编: 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10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
19、具备以下条件: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 不 属 于 禁 止 参 加 本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3.3 按 照 规 定 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 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
20、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