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化德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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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 定 书乌 兰 察 布 市 化 德 县 特 布 乌 拉 河 防 洪 治 理 工 程竣 工 验 收 委 员 会二 一 七 年 十 月前 言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0 号公布、第 48 号修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关于印发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4234 号)等有关规定,2017 年 10 月 26 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在化德县水利局主持召开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2、监督中心站、乌兰察布市水利局、乌兰察布市水利建设与管理站、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化德县人民政府、化德县水利局、化德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等单位代表组成。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参加了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成员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工程建设声像资料,听取了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查阅了有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形成并通过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工程名称: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工程位置: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位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境内(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该工程主要任务是保护河

3、道两岸 2 个自然村 1440 人口、0.5 万亩耕地和 4500 头(只)牲畜的防洪安全。3(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2013 年 12 月 11 日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3254 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 1157.55 万元。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堤防设计洪水标准为 10 年一遇,工程等别为 V 等;堤线顺现有河道河势布置,堤距 50-80m,起点为肖家村(0+000),终点为欣荣村(4+050),设计洪峰流量 127m3/s。桩号0+033.6、0+320、0+656、1+127、1+472、2+279、2+800、3+224 和3+82

4、8 九处的左或右岸防洪墙前采用厚 0.6m 的铅丝石笼护底。过水路面设计,桩号分别为 1+924 和 3+987,路面宽 5.0m。桩号 0+600 和3+200 处设置上堤坡道,坡道宽 4.0m,纵坡 1:10。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左右岸浆砌石防洪堤各 4.05km,共计 8.1km,同时新建 9 处铅丝石笼护脚。2 处混凝土过水路面,2 处上堤坡道。本工程建设工期为 335 日历天。4.工程投资和投资来源该工程批复总投资 1157.55 万元,实际到位资金 1042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 926 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

5、 116 万元。4(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五)工程施工过程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主要工程开完工情况表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堤防工程 2014 年 7 月 2015 年 9 月护脚工程 2014 年 9 月162015 年 9 月26过水路面 2015 年 8 月26 日2015 年 9 月25 日2.主要设计变更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涉及设计变更四处。类别 单位名称法人监督单位 化德县水利局法人单位 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 乌兰察布市欣源水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内蒙古济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质量监督单位 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5设计变更经乌兰察布市水利局以乌水发2015205 号文件做了批复。设计变更内容如下:(1)左岸防洪堤起始部分向东北方向延长 172 米(至桩号K0+000-K0-172 米处)。(2)左岸堤防 K2+520 处与右岸 K2+605 处预留汇流进水口 2 处。(3)K2+730 至 K3+130 处右岸现状墙体基础上加高 30cm,基础加宽为 80cm,左岸对应段落现状墙体基础上加高 30cm。(4)K0+50 处增加护脚 1 处、k2+800 处的护脚在原地面挖深 1 米后砌筑、k3+224 处护脚上下游各延长 20 米。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无

7、。(6)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实际完成堤防长度 8.27km,实际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堤防土方填筑 44085.5 万 m3、土方开挖 54872.4 万 m3、浆砌石砌筑 34180 万 m3,铅丝石笼护脚 4287 万 m3。(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处理情况无。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2015 年 12 月 27 日,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在化德县水利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6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化德县水利局、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乌 兰 察 布 市 欣 源 水 业 勘 测 设

8、 计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济 禹水 利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组成员列席了验收会议,乌兰察布市水利局领导及代表对验收进行了监督。验收委员会通过了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无。四、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监督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有关工程质量评定进行了核定或核备。 (二)工程项目划分2014 年 6 月 22 日,项目法人以化水发201429 号向乌兰

9、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项目划分,2014 年 9 月 18 日,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了认定。该工程划分为 1 个单位工程,4 个分部工程,301 个单元工程。(三)工程质量评定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共划分 1 个单位工程,7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6342012)的规定,1 个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中:优良 0 ,优良率 0%,该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 72.3%。五、概算执行情况(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该工程批复总投资 1157.55 万元,其中:国家投资 926 万

10、元,自治区配套 116 万元,市级配套 116 万元。实际到位资金 1042 万元。(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该工程完成投资 1077.7839 万元,交付资产 985.4039 万元。(三)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资金无。(四)结余资金无。(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无。(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2015 年 11 月,按照国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的要求,编制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七)审计工程于 2016 年 5 月由化德县审计局对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8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化审报201660 号),经审计确认实际完成总投

11、资为 1077.78 万元。建筑工程为 985.4039 万元,独立费为 92.38 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 20 万元,监理费 18 万元,勘测费 29.66 万元,设计费 24.72 万元。六、工程尾工安排无。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1.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该工程由化德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运行管理。2.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移交管理单位手续。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工程初期运行状况良好。2015 年 7 月底,堤防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之后发了 2 场洪水,工程质量稳定可靠,保护了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九、意见和建议1.化德县政府尽快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运行管理单位要完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巡视检查和工程维修养护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3.应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堤后防汛道路的畅通。十、结论验收委员会成员通过查看工9程现场,观看了工程建设声像资料,听取了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查阅了有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已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档案资料基本齐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工程初期运行正常。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十一、验收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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