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强县检察院 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一)武强县检察院 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衡水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县级检察院,领导全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主要职责有:(1 )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全县性的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刑事犯罪,以及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领导全县
2、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检察工作。(2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和预防,直接受理和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并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全县人民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3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以
3、及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开展法律监督工作。(4)积极开展检察工作改革;指导全县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5)负责全县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省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直属事业单位。(6 )规划和指导全县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县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7 )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机构设置情况151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人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离退人数单位名称 单位性 质 单位规 格 经费保障形式
4、车辆编制数行政事业行政事业离休退休退职合 计 7 48 46 1 19 1武强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 保证 7 48 46 1 19 1(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事务、机要通信、会议组织、工作协调、督查、检察统计、档案管理、财务装备管理、信息反馈、保密、接待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政治处 :在党组领导下,负责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的制定与考核;负责编辑检察工作年鉴;负责工作简报、检察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负责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重大事项的收集、记录及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人民监督员会议的召集、与人民监督员的联
5、系以及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资料收集、记录等。 (三)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本辖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以及党委、人大和上级院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法警队:依法做好市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搞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及实施;执行拘传、押解、警卫、法律文书送达、处置突发事件等警务活动。(五)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对县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去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法查办审判人员审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时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六)纪检监察检察科: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
6、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七)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科:研究分析全县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新情况、趋势、规律和对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预防犯罪建议;研究、探讨法律、法规在适用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负责承办县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交办的事项。(八)控告申诉检察科: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申诉;对举报线索统一管理,进行分流和初查;依法复查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九)财务科:制定财务装备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使用财政部门补助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负责交通通信装备、服
7、装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项经费的计划申请、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十)派驻检察室: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及时向本院移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助民事行政部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开展法制宣传,依法参与化解涉检矛盾纠纷;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一)技术科: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工作。(十二)调研室: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8、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检察工作法律的起草工作;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意见;负责检察工作法制建设的调研、规划;负责对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指导检察机关执法大检查;收集管理图书资料;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盒检察工作年鉴。(十三)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形”通过人民监督员的形式进行监督,保证自侦案件质量。(十四)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检察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调研、疑难案件分析及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我县县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
9、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1)收入说明反映本部门当年收入。2017 年预算收入 908.58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08.58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武强县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2017 年部门预算支出 908.5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0.836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项
10、目支出 497.75 万元,主要是 2017 年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2017 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侦办案经费、协助侦察经费、电费,劳务派遣支出;其他支出 0 万元。(3)比上年增减情况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 908.586 万元,较 2016 年预算增加 155.696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制法全省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指导标准的通知(冀财行【2007】3 号文件精神,我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为第一类保障标准,为每人 2.8 万元。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19.58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4、财政
11、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2017 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 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 万元);公务接待费 5 万元。与 2016 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 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与 2016 年持平,无增减变化。5、绩效预算信息总体绩效目标做好后勤保障,对本院各部门办理案件提供全力配合,完成好 2017 年检务保障工作。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151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评价标准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12、 优 良 中 差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4450000.00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查办大要案比率所查办案件全部立案,并做出有罪判决所查办案件未全部立案,或做出有罪判决立案但未做出有罪判决未立案或改判无罪查办职务犯罪3450000.00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分析全县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承办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研究制定全县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完成指挥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高案件起诉率、判决
13、率;完成追逃、追赃任务,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案件起诉 所 所 立 未151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职责活动 年度预 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优 良 中 差率 查办案件全部立案,并做出有罪判决查办案件未全部立案,或做出有罪判决案但未做出有罪判决立案或改判无罪立案有罪判决率所查办案件全部立所查办案件未全部立案但未做出有罪未立案或改判无罪151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职责活动 年度预 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优 良 中 差案,并做出有罪判决立案,或做出有罪判决判决预防职务犯罪1000000.00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数通过案件办理有利打击并预防犯罪通过各种形式活动,取得一定预防效通过各种形式活动,未取得明显预防仅对个案或个别现象取得预防效果